謝和弦又「呼麻」被抓包 判刑4個月
歌手謝和弦吸毒被判刑4個月。(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歌手謝和弦因吸食第二級毒品大麻,觀察、勒戒後,被評估已無繼續施用傾向,檢方因此於去年6月間予以不起訴;但去年9月間,謝和弦又被驗出尿液呈大麻陽性反應,新北地院審理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中的「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判處謝和弦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本案若以後判決確定,需視檢方決定是否給予易科罰金,謝和弦可能可以易科罰金也可能得服刑,但通常以易科罰金居多。
據查,2019年12月間,謝和弦被前妻Keanna大義滅親檢舉吸食大麻,檢方調查後向法院聲請觀察勒戒獲准,謝和弦於去年4月27日報到,被押往台北看守所,之後再轉送新店戒治所觀察、勒戒。
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觀察、勒戒後,檢察官依勒戒處所陳報,認無繼續施用毒品傾向者,應即釋放,並為不起訴處分或不付審理裁定。
評估報告認為,謝和弦已無繼續施用傾向,謝和弦因此於去年6月5日獲釋,檢方事後也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將謝和弦處分不起訴。
檢方調查,謝和弦不起訴後,仍於去年9月20日晚間在新北市三重區住處內,吸食大麻,由於他是被列管的毒品調驗人口,於去年9月21日中午11時許,經警方採集尿液送驗後,結果呈大麻陽性反應。
檢方偵辦時,謝和弦辯稱他是施用醫療用大麻,該大麻是他從國外進口的,他認為醫療用大麻不是毒品;檢方則認為,謝和弦迄今未提出其合法進口大麻,及得於我國境內合法施用大麻的相關事證及法令依據,所辯顯不足採,依施用第二級毒品罪嫌將他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院審理時,謝和弦具狀稱他有相關疾病,需服用CBD(大麻二酚,Cannabidio)藥物;但法官認為,他吸毒時間是在去年9月,與就診時間相距7個月之久,他施用大麻來源是否與開診所所開立的醫療用藥,顯然有疑。
法官並函詢診所後確認,謝和弦所提的診斷證明書,無從證明他吸食大麻時,有經醫師開立藥方而得以合法使用,更何況他自己在偵查中自承:「我有用醫療用大麻,是用電子菸的方式吸食」,這與診所所開立處方用藥是以錠劑服用方式不同。
法官認為,謝和弦之前施用毒品經觀察、勒戒後仍犯案,顯見他戒毒意志薄弱,惟念其吸毒所生危害,實以自戕身心健康為主,對他人法益,尚無具體危害,及施用毒品者均有相當程度成癮性與心理依賴,其犯罪心態與一般刑事犯罪本質不同,應側重適當醫學治療及心理矯治為宜,兼衡他是社會知名人士,所為對於社會風氣具有相當之影響力,行為舉止自當謹慎,違法犯行自不宜輕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