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佳里弒母慘案 逆子一審判刑18年、監護5年
台南地院判殺死母親的李姓男子十八年徒刑、並在服刑後須強制監護五年。(資料照)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市佳里區30歲李姓男子因不滿母親嚴重干涉其交友、又曾感覺被母親欺騙,去年10月22日深夜和母親發生爭執,先後拿利剪、水果刀、檳榔刀及鐵槌等物刺殺母親多達190處傷口傷重致死。台南地院今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李男18年有期徒刑,且須在服刑後進入相當處所監護5年。可上訴。
合議庭法官審認,李男患有思覺失調症長達10餘年,嚴重缺乏病識感、服藥順從性差,長期受到被害妄想、關係妄想症狀影響,行凶時受疾病影響,辨識行為能力顯著降低,符合減刑規定。李男在犯後坦承說後悔了、想救媽媽但沒有救回來;其父說很難過、心情矛盾,希望兒子病情能好轉,未來可以照顧好自己,依法先加重後減刑、量處上述刑期與監護規定。
檢警調查指出,李男2020年8月底在台南佳里區住處拿碗丟砸母親,被母親報警強制送療養院治療1個月。2020年9月30日離開嘉南療養院,因李母要求兒子須按時打長效針,否則要將他再送回療養院治療,李男累積許多不滿情緒,同年10月22日深夜11點許,在佳里區住處1樓飯廳質問母親並發生爭執。
李男竟萌生殺母念頭,他先拿1把利剪刺向母親,李母受傷後逃出並大聲呼救,李男跟出去,將母親拖拉回住處飯廳。李母不支倒地後,李男從廚房拿出1把水果刀刺殺母親,因用力過猛,還造成水果刀折斷。李男還拿鐵槌敲打母親頭部,有鄰居目睹李男毆打母親、聽到李母哀嚎呼救聲而報警。
10月23日凌晨0點許,佳里分局員警獲報到李男與李母住處敲門,李男明知警察已到場、但仍擔心母親日後會對他強制送醫,在屋內持續拿器械攻擊母親。後來,警方強制進入屋內、將李母送醫,但李母仍傷重不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