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女老闆大罵 「媽寶」20餘次 法官替男員工討公道

謝姓女老闆辱罵員工「媽寶」,被橋頭地院判罪定讞。(記者鮑建信攝)

謝姓女老闆辱罵員工「媽寶」,被橋頭地院判罪定讞。(記者鮑建信攝)

2021/07/12 22:36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某管理顧問社謝姓女負責人與邱姓男員工起口角,涉嫌以「媽寶」辱罵對方高達20餘次,被橋頭地院依公然侮辱罪,判處罰金5000元,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並因雙方均放棄上訴而定讞。

判決書指出,謝女為經營管理顧問社負責人,承包護理之家照顧業務。2019年6月18日12點,謝女在高雄市左營區「國軍高雄總醫院左營分院附設護理之家」1樓大廳,因細故與邱男發生口角,涉嫌當場辱罵他「媽寶」。

由於現場還有其他人,邱男認為被罵「媽寶」是人格侮辱,讓他非常難堪,抬不起頭,身心受創,憤而控告謝女涉嫌公然侮辱罪。

謝女於警詢、偵查中自陳:「我也忘記是否有講媽寶字眼,可能有也有可能沒有講」、「是邱打我,我才罵他媽寶」,否認犯行。

承辦法官開庭傳喚證人釐清案情,認定案發當天謝女把邱男叫到大廳談話,辱罵「媽寶」至少出現20次以上,另名證人也說有聽到謝女說「媽寶」,認定其所辯不足採信。

並查,依一般社會通念,「媽寶」是指凡事以母親為中心,聽從母親的意見的成年人,含有嘲弄他人欠缺獨立思考能力,無主見、無責任感,以母親作為擋箭牌,甚或仰賴母親照料、扶養等情事,具有輕蔑、使人難堪,並有損人格、名譽之意,判決有罪。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