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海盜落海被格殺 中國船長再關2個月
中國籍船長汪峰裕延長羈押2月。(資料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備受矚目中國籍船長汪峰裕,被控下令槍殺落海海盜疑案,被高雄高分院依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26年後,合議庭法官認為他有逃亡之虞等理由,裁定延長羈押2月,可抗告。
判決書指出,2011年6月15日起至2014年6月15日止,汪峰裕受僱於屏新公司所屬高雄市籍「屏新101號」遠洋漁船,擔任大副及代理船長。
2012年9月29日中午,漁船行經印度洋索馬利亞公海,與高雄市籍「春億217號」遠洋漁船及其他2艘國籍不詳漁船作業時,其中1艘國籍不詳漁船,撞翻疑似海盜的木造漁船,有4人落海。
不料,汪峰裕竟涉嫌下令船上外籍保全開槍,導致4人均中彈身亡。由於開槍過程被屏新101號漁船船員拍下,輾轉上傳至youtube影音平台,影像中出現春億號漁船畫面,始由國際海事局通報行政院海巡署海後,移送高雄地檢察署偵辦。
2020年8月22日上午,汪峰裕搭乘「印度之星」號漁船至高雄港落網,並被高雄地院依殺人罪,判處汪有期徒刑26年,他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仍被判26年徒刑,可上訴。
2審合議庭法官調查,汪嫌所犯最輕本刑5年以上,並有逃亡之虞,為避免訴訟受阻,裁定延長羈押2個月,可抗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