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車糾紛持菜刀嚇人 結果被抓到酒駕判刑8月
新北地院。(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王姓男子去年酒後駕駛小貨車與陳姓大貨車駕駛發生行車糾紛,竟下車持菜刀及T型鐵鉤走向對方,還辱罵三字經及「臭俗辣」,警方獲報到場對王某施以酒測,酒測值達0.34毫克;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公共危險及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王男8個月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去年12月22日下午2時許,王男在新北市中和區某冷凍公司旁喝酒,稍事休息後,即駕駛小貨車上路,卻與陳姓大貨車駕駛發生行車糾紛。
檢警調查,王男當時手持菜刀及T型鐵鉤走向對方,還出言辱罵三字經及「臭俗辣」。
警方獲報到場對王某施以酒測,測得他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34毫克;王男在警詢及偵辦時,除否認辱罵三字經外,其餘均坦承。
法官認為,王男與被害者素不相識,僅因行車糾紛即出言侮辱並持木柄菜刀、T型鐵鉤予以恫嚇,助長社會暴戾風氣,造成被害者心理恐懼,犯後未能達成和解;且他從2016年至前年間共有3次酒駕判刑記錄,仍不知悔改,漠視自身安危,並罔顧公眾安全,酒後駕駛小貨車,危害交通安全,依公共危險罪判刑6月、恐嚇危害安全罪判刑3月,應執行8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