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領助理費!新北議員高敏慧拿千萬盼撤銷扣押房產 法院不准
新北市議員高敏慧。(資料照)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高敏慧涉嫌以親友人頭詐領助理費,用於繳納私人房貸貸款、車子貸款,金額高達1181萬餘元,檢方在前年間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將她起訴,仍在審理中;高敏慧雖否認犯罪,但她日前向法院提出聲請,主張自己可以拿出檢方認定的犯罪所得供擔保,盼法院撤銷扣押她的4間房產,新北地院合議庭認為不能排除這些不動產與本案有關聯性,裁定駁回。
高敏慧被檢舉自2009年起,利用親友人頭詐領助理費,並將錢挪做私用,檢方調查後認定,高敏慧確實與2名助理詐領助理費,金額高達1181萬餘元,款項大多用於繳納私人房貸貸款、車子貸款,前年依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及違反洗錢防制法,將高敏慧等3人起訴。
高敏慧日前向法院提出聲請,主張自己可以拿出檢方認定的犯罪所得即1181萬餘元,作為擔保金,供法院日後審理之需,暨保全將來執行可能之用,希望撤銷她借用第三人名義購買的4間房產。
合議庭認為,高敏慧否認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該如何依據本案卷內事證認定有無犯罪、估算有無犯罪所得及金額,本屬本案爭點;由於檢方認定這4間房產是高敏慧以本案犯罪所得購買,若經法院審理認定屬實,這些房產乃違法行為所得之物,不能僅以高敏慧提供的擔保金,遽認一部份或全部無扣押之必要。
合議庭認為,這些房產既不能排除與本案有關聯性,為進行審理及保全將來執行,還是有繼續扣押留存必要,因此裁定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