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違停男抗罰扯紅線斑駁 法官認違規地點離家近不能推諉

    男雖主張紅線斑駁,自己並非故意違規;但未獲法院採信,且違停地點離男子住家很近,基於地緣關係,不能諉稱不知劃有紅線,判決敗訴。(資料照)

    男雖主張紅線斑駁,自己並非故意違規;但未獲法院採信,且違停地點離男子住家很近,基於地緣關係,不能諉稱不知劃有紅線,判決敗訴。(資料照)

    2021/06/28 10:06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程男將車違規停放在紅線上挨罰900元,他不服,主張紅線斑駁不清才會誤停,請求撤罰。台北地院依採證照片認定確實劃有紅線,況且,程男住家距離違停位置很近,基於地緣關係,不能諉稱不知有劃紅線就想卸責,判程男敗訴;可上訴。

    判決指出,今年3月1日晚間8時許,程男的車違規停放在紅線上,遭台北市警局大安分居製單舉發,由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裁處900罰鍰。

    程男抗罰,先主張違停地點昏暗不明,位在偏僻的巷弄內,由罰單中昏暗黑漆一片的照片就可證明自己並非故意違規,另紅線斑駁不清,若不是人工破壞就是年久失修,因此他不應該受罰。

    裁決所經檢視採證照片後認為紅線清晰明確,一般人用肉眼即可看出紅線上的紅漆,且禁止將車臨停在紅線上的目的,無非是為避免在人、車通行的處所停車妨礙通行,故員警依法舉發並無違誤。

    北院根據採證照片認定程男確實將車違停在紅線,而違停地點劃有禁止臨時停車的紅色,用路人自有遵行義務,況且,違停地點離程男家很近,基於地緣關係,不能諉稱不知有劃紅線就想卸責,判程男敗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