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圖利滅火器廠商、狠漲標章 消防署:與事實不符
內政部消防署遭控放行內含重金屬的滅火器,還圖利特定滅火器回收廠商,消防署澄清,媒體報導與事實嚴重不符。(內政部消防署提供)
〔記者闕敬倫/新北報導〕「台灣區滅火器製造藥劑更換充填工會同業公會」理事長廖偉任向媒體爆料,質疑市售乾粉滅火器內含重金屬,乾粉滅火器回收作業疑圖利特定廠商。對此,消防署澄清說,市售乾粉滅火器經試驗合格,與先進國家規範一致,內含金屬成分屬自然背景濃度,不影響民眾健康,而滅火器回收再利用是基於環保政策考量,並無包庇、圖利或指定特定廠商,媒體報導與事實嚴重不符。
媒體報導指稱,2018年12月環保署公布環保標章滅火器修正草案,但環保署和消防栓將世界各國嚴格遵守「不得含有鉛,鎘,銅,鎳,汞,鋅等重金屬」的標準視若無睹,強勢通過相關辦法,引來環保團體痛批,滅火器同業公會也揚言要準備資料向調查局檢舉。
內政部消防署回應指出,歐洲、美國、日本等國對滅火器、乾粉滅火藥劑的檢驗或規範,尚無明文禁用「結晶型二氧化矽」,媒體所稱乾粉滅火藥劑含重金屬鉛(0.5毫克/公升)、鎘(0.054毫克/公升)、銅(0.4毫克/公升)、鉻(0.54毫克/公升)、砷(0.66毫克/公升)等5種重金屬,經查土壤汙染管制標準第5條所定管制標準值為鉛(2000毫克/公斤)、鎘(20毫克/公斤)、銅(400毫克/公斤)、鉻(250毫克/公斤)、砷(60毫克/公斤),遠低於標準規範,屬自然背景濃度,不會影響民眾健康及造成環境污染。
媒體報導質疑,環保署及消防署圖利特定廠商辦理滅火器回收業務。消防署則說,廢棄物回收再利用是世界發展趨勢,消防產業投入廢棄乾粉回收再利用,是正確的方向,並無包庇、圖利或指定特定廠商辦理,經查媒體所指控的「台灣滅火器股份有限公司」並未申辦回收業務,而且公司目前已停業,指控與事實不符。
此外,報導內容還指控,消防署在今年狠漲滅火器標章費用,漲幅高達130倍。消防署說,過去因試驗項目增加、物價波動等因素調整費用,最近一次是在2019年,由民間第三公證的登陸機構與消防公會及廠商協調後,進行費用調整,從2019年迄今並無再漲,指控與事實不符。
消防署強調,推動廢棄物回收再利用是環保重要政策,絕無包庇、圖利或指定特定廠商辦理,希望業界能夠一起努力朝此方向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