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販毒重判 罕見沒收近億元贓款罕見
黃姓夫婦涉嫌走私毒品案,橋頭地院審結宣判,依違反毒品危害條例等罪,判黃有期徒刑23年8月,黃妻處徒刑10年,並沒收近億元贓款。(資料照)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黃姓夫婦涉嫌走私毒品案,被橋頭地檢署提起公訴後,檢方蒞庭論告,要求沒收9687萬元贓款,案經橋頭地院審結宣判,依違反毒品危害條例等罪,判黃有期徒刑23年8月,紀婦處徒刑10年,並沒收近億元贓款,相當罕見。
檢方指出,2013年12月間起,黃姓男子和妻子紀女,陸續透過網際網路及其他途徑自中國習得製造甲基安非他命之方法與秘訣,期間紀婦乃依黃指示將製程抄寫在筆記本上,2人並於106年下旬並分別聯繫藥商及藥房,陸續購入大量含製造甲基安非他命原料,在高雄等處製造毒品販售。
108年3月11日下午,辦案人員在黃姓夫婦位於高雄市住處等搜索,起獲成品和半成品共82公斤,及查扣贓款9687萬,並依毒品危害條例提起公訴外,檢察官蒞庭要求沒收贓款。
案經橋頭地審結宣判,除判處黃姓夫婦重罪外,並沒收9687萬元贓款,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