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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旅行社名義招攬旅行團 慘遇航空公司倒閉露餡挨告

基隆地院認定楊男觸犯偽造私文書罪,判關4月,得易科罰金。(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院認定楊男觸犯偽造私文書罪,判關4月,得易科罰金。(記者吳昇儒攝)

2021/06/06 13:28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楊姓男子2019年承攬里民旅遊時,竟偽刻曾合作過的旅行社大、小章,與里長簽訂契約書。卻因白鹿颱風攪局無法成功出團,後來又遇上遠東航空倒閉,無法順利取回票款。楊男則因無法準時歸還團費挨告,偽刻印章一事因而曝光。基隆地院認定楊男觸犯偽造私文書罪,判關4月,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楊男為某旅遊整合公司負責人,2014年間曾與某旅行社合作,對方曾交付公司大、小章給他,雙方於年底結束合作關係,並收回大、小章;楊男卻偽刻該旅行社大、小章,並於2019年承攬基隆市某里長安排里民到金門旅遊業務時,拿出偽刻的公司章與里長簽約。

雙方簽約後,楊男陸續收取44萬2100元旅費,並用於訂購機票、統包金門旅遊業務,卻因颱風關係,出發時的航班遭取消,將行程改期,但卻又碰上中國的十一長假,訂不到回程機票,只好作罷。里長要向楊男討回款項時,對方遲遲不願歸還,追查才知道楊男冒用他人公司名義與自己簽約,憤而對他提出詐欺等告訴。

楊男向法官承認自己確實有冒用曾合作過的旅行社名義,與里長簽約,但並為有詐欺的意圖,主要是因為團費80%是用來購買機票,而機票退款需要3個月,期間卻又遇上訂購的遠東航空公司倒閉,票款無法順利取回,因公司資金卡在航空公司,周轉不靈,才無法順利還款,並非故意騙取旅遊費用。

法官調查,楊男確實有與曾姓男子簽訂金門3日旅遊契約,後因白鹿颱風發布警報後,延後出團,後來又因機票問題,取消出團。

法官認為,楊男無刻意欺騙里長及里民的犯意,主要是因為資金受到航空公司倒閉影響,才會無法歸還,故此部分未構成詐欺取財要件;另楊男偽刻他人公司大、小章冒用其名義簽約犯行屬實,依觸犯偽造私文書罪判處楊男有期徒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偽刻印章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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