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1張單要求當庭陳述 法官:防疫期間書面代替就好
林男提告控訴警察執法不公且態度不佳,要求當面向法官陳述原委,法官認為防疫期間應避免群聚,書面代替即可。 (記者李立法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林男不滿警察在路口取締違規只攔下他開罰,控警執法不公且態度不佳,提告請求撤銷罰單,並要求當面向法官陳述原委,屏東地院法官認為防疫期間不宜群聚,林男書面資料已詳細說明,無見面必要,而且警察取締事證明確,林男訴求無理,應駁回,可上訴。
林男主張,去年9月他駕駛小貨車行經屏東市被路口警察攔下指他闖紅燈,因而吃上2700元罰單,當時他和其他2部汽車通過路口時還是黃燈,警察卻只攔下他開單,明顯執法不公,而且態度很差,遂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原處分,並希望能當面向法官陳述經過。
屏東地院法官檢視相關事證後,認為林男駕車闖紅燈行為明確,警察沒有冤枉林男,就算警察微笑奉茶後再開單,還是無法改變林男違規事實,正值防疫期間,若無必要,應避免群聚,林男書面資料已詳細陳述,實無必要再上法庭說明,故駁回林男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