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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吃老闆娘的「雞腿」竟硬搶 醉漢被依強盜罪起訴

    薛姓男子竟為了搶要價25元的雞腿吃,不惜打傷老闆娘,台北地檢署認定薛男涉嫌強搶雞腿,今依可處5年以上徒刑的強盜罪將他起訴。 (示意照,與新聞無關)

    薛姓男子竟為了搶要價25元的雞腿吃,不惜打傷老闆娘,台北地檢署認定薛男涉嫌強搶雞腿,今依可處5年以上徒刑的強盜罪將他起訴。 (示意照,與新聞無關)

    2021/06/04 16:01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靠打零工維生的薛姓男子,去年喝得醉醺醺到兼賣檳榔的小吃店用餐,老闆娘不滿他講話太大聲嚇跑顧客,氣得報警趕人;不料,他離開後見老闆娘正在吃雞腿便當,竟為了搶要價25元的雞腿吃,不惜打傷老闆娘,台北地檢署認定薛男涉嫌強搶雞腿,今依可處5年以上徒刑的強盜罪將他起訴。

    去年12月,有多件竊盜前科的薛男,帶著滿身醉意到北市中正區某小吃店用餐,老闆娘見他在店內吆喝,怕他嚇跑其他客人,要求他放低音量而與他發生口角,一時氣不過的老闆娘,後來報警趕人,薛男這才摸摸鼻子離開小吃店。

    不料,薛男離開小吃店後又折返,見老闆娘正在吃雞腿便當,竟伸手想拿便當中的雞腿,老闆娘見狀趕緊蓋上便當蓋,他竟動手行搶,打傷老闆娘之後,搶走要價僅25元的棒棒腿,自顧自地吃了起來。

    薛男後來被警方攔下,當時他手中還拿著雞腿,被依現行犯逮捕,事後被依傷害及竊盜罪法辦;薛男庭訊時否認搶奪雞腿,供稱自己當時已喝醉酒,不知道發生什麼事情,訊後獲交保。不過,他之後因屢傳不到,一度被檢方發布通緝,直到落網被起訴後,將面臨刑度5年以上的強盜罪官司,悔不當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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