竊婦拿「強迫症」診斷書稱非故意 法官判中斷治療拘役15天
老婦市場偷竊拿出「強迫症」診斷書稱非故意,法官以她中斷治療判拘役15天。(資料照,記者黃良傑攝)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72歲黃姓老婦被控於去年在高市某市場,偷豬大腸、筍子、蛤蜊等物,她辯稱患有強迫症,忍不住拿東西進購物袋,並非想行竊,還出具醫院開的診斷證明求處免刑,高雄地院法官查知她曾有多次竊盜前科,又明知自己有病還中斷治療,不同意免除其刑,依竊盜罪判她15日拘役,可易科罰金1萬5千元。
判決書指出,被告黃婦去年6月間到市場閒逛時,涉嫌偷走攤商筍子、大腸、蛤蜊,攤商發現上前理論,老婦不停辯解不是故意犯罪,只因自身有強迫症,無法克制自己意識,被害人聽後氣炸報警處理。
老婦進了派出所仍堅持自己患有強迫症,不自覺地把物品放入購物袋,常搞不清楚有沒有結帳,她以身上帶錢何需偷竊,老婦拿出醫院的診斷證明為證,表示醫生確認她患有「竊盜狂症」。
但法官發現老婦11年前就開始有竊盜前科,又知道自己有強迫症狀,卻以有疫情為由,不敢住進醫院治療,法院調查去年疫情當時未禁止民眾就醫,被告去年只就醫一次,隔了8個月因涉竊被逮,才再就醫取得陪強迫症的診斷證明,竟被拿來請求處免刑的工具,法官認為可歸責被告任意中斷治療導致,故不予免刑,或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