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法官要求「雙北律師毋庸到庭」 全律會籲司法院、法務部正視
全國律師聯合會卻接到會員陳情指出,部分法院承辦法官以案件「正常開庭,但請雙北律師毋庸到庭」,不願彈性調整庭期,全律會今聲明建請司法院、法務部(見圖)正視這個問題。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因應台北市、新北市疫情警戒自本月15日至28日提升為三級警戒,司法院隨即宣布雙北市轄區法院原則暫緩開庭,但全國律師聯合會卻接到會員陳情指出,部分法院承辦法官以案件「正常開庭,但請雙北律師毋庸到庭」,不願彈性調整庭期,全律會今聲明建請司法院、法務部正視這個問題,勸請各地院、地檢避免各行其事,以確保當事人權益,保障判決合法性。
全律會表示,司法院宣布主事務所設於雙北市、或居住在雙北市的當事人、律師或其他訴訟關係人,除有時效性、急迫性、必要性案件外,應以防疫優先為原則,彈性調整庭期。
但全律師今陸續接到律師會員陳情指出,部分法院承辦股以案件「正常開庭,但請雙北律師毋庸到庭」,拒絕彈性調整庭期,如此恐將使當事人被迫換律師,或改變數名律師間的分工,或剝奪被告依法享有最多3位辯護人獨立行使辯護權的正當權利。
全律會表示,也有陳情指出,部分刑事審理案件預計傳訊證人詰問,也被法官拒絕彈性調整庭期,但案件關係人牽涉室內超過5人聚會規定,也沒有無法彈性改期的理由,法院仍執意開庭;還有部分法庭以「所有庭期都有急迫性」為由,拒絕彈性調整。
全律會指出,這些零星個案雖是由法院各股個別處置,但影響所及,牽涉到雙北律師會員的執業限制,以及當事人自由選任律師的正當合法權益,若雙北律師因防疫而未能到庭,以致案件辯論終結,恐將導致程序瑕疵,影響判決的合法性;若未能辯結,也只是虛耗法院和當事人勞費,還增加不必要的風險。
全律會表示,我國目前首要目標是防疫,但也希望司法院、法務部採納全律會建言,勸請各法院、檢察署正視彈性開庭不同調的問題,避免司法官犧牲當事人權益。
相關新聞請見︰
「武漢肺炎專區」請點此,更多相關訊息,帶您第一手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