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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催討酒錢「沒面子」 泰藉莽男亮雙刀揮舞遭判刑

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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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17 08:35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一名泰籍移工(音譯:帕亞)去年底到女同鄉開的小吃店喝酒,只因不滿對方催討酒錢自覺「沒面子」,竟亮雙刀作勢砍人,幸當時店內其他客人阻擋才未釀成悲劇,全案審理時他辯稱只是要找女老闆理論,否認有殺人犯意,但台中地院仍依恐嚇罪判刑。

該案經台中地院審結,考量依店內當時仍有多名顧客,帕亞仍持刀高舉揮舞進入店內,不顧有被攔阻可能,若真有殺人犯意,理應藏匿身上刀械,等靠近被害人後,再亮刀行凶,是否有殺人犯意,已有疑問;另被害人只有外套被割破,還有一名勸架客人手臂遭割傷,但傷勢輕微,檢視全案衝突起因、案發情狀、經過、被告當時舉動、下手情形等情,尚不足認定有殺人犯意,因此依恐嚇罪判刑11月,並於執刑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12月19日,帕亞前往同為泰國籍女同鄉經營的小吃店喝酒,帕亞飲酒後因不滿女老闆當著朋友面前向他討酒錢,讓他面子掛不住,因此氣得從其他朋友的電動車菜籃內,拿出3把菜刀後,在同日晚間7時許,返回該小吃店找女老闆理論。

當時帕亞高舉手中菜刀揮舞,並走向站在小吃店冰箱旁的女老闆持刀揮砍,幸好有其他店內客人制止,讓女老闆逃向小吃店2樓躲藏,不過因其他擋在中間的客人,因此手臂有掛彩,女老闆娘的外套也被刺破。

經報案後,警方循線查緝帕亞到案,帕亞否認有殺人犯意,辯稱雙方都是同鄉都有認識,只是因酒錢的糾紛,想要恐嚇女老闆,但沒有真的要砍人,不過女老闆則說,帕亞衝進門時,左手持刀上舉,右手持刀要刺,什麼話都沒講就動手,幸好身旁有客人幫她擋住,才沒有受傷,但幫忙擋的客人手臂有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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