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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照撞死人逃逸還持有槍枝 男子判7年4月

林明億無照駕駛撞人肇逃,機車卡在汽車下方拖行數公里起火。(記者林宜樟翻攝)

林明億無照駕駛撞人肇逃,機車卡在汽車下方拖行數公里起火。(記者林宜樟翻攝)

2021/05/12 10:46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因販毒、吸毒案被通緝的男子林明億,去年10月12日無照駕駛汽車,在嘉義縣大林鎮撞擊騎機車的李姓男子,導致李男嚴重受傷,傷重不治;發生車禍後林明億肇事逃逸,並拖著卡在前保險桿的機車逃逸約4公里,機車、汽車起火後他下車逃跑,事後被嘉義民雄警方逮捕,還查獲他持有槍枝;嘉義地方法院審理,依無駕駛執照駕車過失致人於死罪、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罪、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判林明億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4月,併科罰金4萬元。

經查,林明億並未領有汽車駕照,卻開車沿大林鎮中興路2段東往西方向行駛,且因疲勞駕駛打瞌睡,撞擊騎機車的李男,導致李男倒地後嚴重頭部外傷、雙側顱骨骨折、硬腦膜下出血、腦幹壓迫,送醫不治;林明億駕車拖行機車肇逃,機車被拖行4公里摩擦地面起火,直到轎車也起火,他才棄車逃逸。

嘉義民雄警方積極追查,去年10月19日在南投市一家汽車旅館找到林明億,還當場查獲他持有槍彈。

嘉義地方法院審理,林明億稱是因為打瞌睡而發生車禍,並稱向一名外號「大俠」人士購買改造手槍及子彈,經鑑定具殺傷力;且法院調查發現,林明億無駕照,去年5月26日就曾因疲勞駕駛超速撞傷人而肇逃,10月12日又駕車撞人肇逃,導致被害人傷重不治,造成親友難以抹滅傷痛。

法院對林明億,依汽車駕駛人無駕駛執照駕車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犯肇事致人死亡逃逸罪,處有期徒刑2年;犯非法持有非制式手槍罪,處有期徒刑5年3月,併科罰金4萬元,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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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明億無照駕駛撞人肇逃,機車卡在汽車下方拖行數公里起火。(記者林宜樟翻攝)

林明億無照駕駛撞人肇逃,機車卡在汽車下方拖行數公里起火。(記者林宜樟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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