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未成年深夜逗留酒吧 老闆被罰錢還要關店5天

高雄一家酒吧讓未成年深夜入內消費,酒吧被罰錢外還要關店5天。(記者黃佳琳翻攝自酒吧臉書粉專)

高雄一家酒吧讓未成年深夜入內消費,酒吧被罰錢外還要關店5天。(記者黃佳琳翻攝自酒吧臉書粉專)

2021/05/11 13:25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未滿18歲的彭姓兄弟,去年4月到新興區某酒吧找妹聊天,酒吧老闆被依違反社維法開罰3千元;今年3月,警方又查獲另名夏姓少年深夜出沒酒吧,法官認為酒吧未善盡社會責任,除了再罰3千元,還要酒吧關店5天。

判決指出,去年4月25日凌晨4點多,彭姓兄弟到新興區某酒吧找妹聊天,警方上門臨檢時發現彭姓兄弟未滿18歲,認為酒吧違反社維法77條規定「公共遊樂場所之負責人或管理人,縱容兒童、少年於深夜聚集其內,而不即時報告警察機關」,開罰酒吧3千元。

今年3月17日凌晨3點多,警方前往同家酒吧臨檢時,又查到店內有1名未滿18歲的夏姓少年正在店裡消費,警方認為店家再次違反社維法規定,向法院聲請停止營業或勒令歇業。

高雄簡易庭審理時,酒吧辯稱,店裡有實施實名制,當時店內公關有核對每一位入店消費客人的資料,去年彭姓兄弟被查獲時是因為忙碌而未仔細核對,但這次公關有再次向夏姓少年核對資料,確認符合年紀才放他入店,不曉得是哪個環節出問題。

但夏姓少年卻說,自己入店時沒有人核對他的證件,他很順利就進入酒吧裡面喝酒;法官認為,酒吧未善盡社會秩序維護法所課以其維護少年身心健康及安全的社會責任,縱容少年於深夜仍在公共遊樂場所逗留,且1年內被查獲2次,因此除裁罰3千元外,併處停止營業5日。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