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節戲水釀2死今相驗 檢察官:男童腿部沒有明顯抓痕
檢方今到殯儀館相驗。(記者許國楨攝)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太平區頭汴坑溪昨發生27歲陳男及7歲李姓男童雙溺斃慘劇,李家口徑一致表示,男童因腿部陳男拉下手才溺斃,堅對陳男提告,而陳妻則表示,不清楚過程,交由司法判定;而檢方今天近中午相驗完畢,面對媒體追問男童腿部是否有抓痕,檢察官表示,男童腿部沒有明顯抓痕,這部份會再確認,進一步釐清。
據了解,李姓男子一家6口,昨到太平區北田路北田大橋下方的頭汴坑溪水域烤肉慶祝母親節,巧遇在工地剛認識的陳姓友人夫妻,期間7歲李姓男童疑踩到青苔滑落深潭,遭疑似溺水的陳男拉下水,雙雙溺斃,包括李童父母、舅舅均供稱是陳男拉李童的腳部下水,堅對死亡的陳男提告。
而檢方今天到殯儀館相驗遺體時,李家與陳家兩家人幾乎是零互動,對方這起悲劇,李男不發一語,李妻則是抱著幼子,偒心的不斷啜泣,陳妻則出示一張丈夫與李男父子在溪裡的照片,她表示,當時正忙著玩手機,曾看到丈夫與孩子的爸(指李男)及男童均在溪裡,一度以為他們在玩水,不以為意。
後來她回神就看到丈夫已載浮載沈快滅頂,男童則露出一個頭被李父抱在胸前,接著李童也沉下去,只剩李男還在水面上,沒想到竟成最後身影,陳妻說,按距離丈夫應該抓不到男童的腳,但詳細過程只有當事人知道,對於李家指控她覺得不公平,一切交由司法判定,也會將照片提供給檢方偵辦。
而相驗程序近中午告一段落,初步認定2人皆因溺水而死為死因,而男童是否被陳男抓入水中,檢察官表示,經詳細檢視後,男童「腿部沒有明顯抓痕」,但是否被人抓入水中,需要再進一步釐清,而雙方家屬對死因無意見,決定不解剖。
李妻抱著幼兒不斷啜泣。(記者許國楨攝)
死者陳男的妻子。(記者許國楨攝)
兩名死者的最後身影。(圖由陳妻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