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聯幫會長被技訓所嚇到 假釋不偷懶豁免3年強制工作
技訓所是強制工作的處所。圖為岩灣技訓所。(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松聯幫吳姓會長吸收胞弟等人發展幫派暴力討債,持有霰彈槍,2015年被高等法院判刑5年,並命強制工作3年。吳男2019年假釋出監,原定2021年刑滿後,要進去比監獄還辛苦的技訓所工作,但他努力就業並配合觀護人,檢察官法外開恩,替他向高等法院聲請免除強制工作3年獲准,吳男逃過一劫。
一名法官指出,免除3年全部的強制工作處分,連技訓所都不用踏入,實務上少見,推測可能是吳男現已有工作,若要他辭職改入技訓所,反而不利與社會接軌。他表示,技訓所非常辛苦,通常只要曾進去過的人,出來後都不敢再犯罪了。
吳男利用籌辦廟會陣頭演出方式,吸收胞弟等多名細漢加入松聯幫,並自成一會,經營地下錢莊放高利貸,若債務人還不出錢,就施以恐嚇與暴力,甚至押人取款,行徑過於高調,引起警方注意。
2012年間,吳男的小弟在新北金山與當地陣頭發生糾紛,遭人槍擊負傷,他攜槍到當地,殊不知全程均被警方監控,金山分局一名小隊長要他自行繳交槍枝,吳男見無法狡辯,從後座掏出一把殺傷力強大的霰彈槍與子彈。
高院指吳男惡行重大,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槍砲罪等罪判刑5年,並認為他遊手好閒,只想不勞而獲,再判他刑後強制工作3年。
2016年7月15日吳男入監服刑,2019年10月7日假釋出監。他深知一旦進入強制工作的處所「技訓所」,不只人身自由受到拘禁,還要從早工作到晚,身心狀態比身處普通監獄更辛苦,因此在假釋期間中,百分百配合觀護人的約談,定時報到,不敢再犯罪,從無違規被告誡,甚至還在葬儀社找了一份工作,不再好吃懶做。
表現獲得肯定,觀護人上報檢察官,檢察官看了吳男的觀護輔導紀要、執行保護管束情況訪視報告後,決定破例給他一次機會,以固定報到、持續正常工作、未再犯罪為由,堪認他已養成勞動習慣及就業能力,向高院聲請免除3年的強制工作處分獲准,要他重拾新人生,走回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