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外送員擦撞被控肇逃 唐湘龍獲不起訴
唐湘龍被控肇逃,經士檢偵查後認定並未構成犯罪,給予不起訴處分。(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有「藍軍教父」之稱的57歲資深媒體人唐湘龍,開車與騎機車的外送平台郭男發生擦撞,唐湘龍被依肇事逃逸罪嫌函送。士林地檢署認為,唐湘龍當下確有停車查看,也要郭男記下自己的車號,且郭男是依外送平台規定報案處理並已同意和解,故唐湘龍並未構成肇事逃逸罪,日前處分不起訴。
今年1月17日晚間8點多,唐湘龍在餐廳用餐完畢後開車返家,行經天母西路62巷與郭男發生擦撞。郭男指出,自己煞車不及撞上轎車右側車門,摔車導致右腳踝擦傷、全身疼痛,轎車則繼續行駛未停。
郭男忍痛騎車追趕數十公尺攔下轎車,轎車駕駛僅搖下車窗表示:「記下我的車牌」後直接開走,未再理會,也沒協助報案或叫救護車。郭男深夜向警方報案,警方過濾查知轎車駕駛是唐湘龍。
士檢偵查期間,唐湘龍否認肇逃,庭後解釋,當時天雨路滑,郭男認為雙方有碰撞,但自己並未聽到聲音,且郭男也當庭證實他有問候「你有沒有受傷」、「要不要叫救護車」、「要不要報警」等語,代表自己沒有肇逃。
士檢審酌唐湘龍當下確有停車查看,並要郭男記下自己的車號,而郭男是依外送平台規定報警處理且已同意和解,故唐湘龍並未構成肇事逃逸罪,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