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與外送員擦撞被控肇逃 唐湘龍獲不起訴

    唐湘龍被控肇逃,經士檢偵查後認定並未構成犯罪,給予不起訴處分。(資料照)

    唐湘龍被控肇逃,經士檢偵查後認定並未構成犯罪,給予不起訴處分。(資料照)

    2021/05/06 14:33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有「藍軍教父」之稱的57歲資深媒體人唐湘龍,開車與騎機車的外送平台郭男發生擦撞,唐湘龍被依肇事逃逸罪嫌函送。士林地檢署認為,唐湘龍當下確有停車查看,也要郭男記下自己的車號,且郭男是依外送平台規定報案處理並已同意和解,故唐湘龍並未構成肇事逃逸罪,日前處分不起訴。

    今年1月17日晚間8點多,唐湘龍在餐廳用餐完畢後開車返家,行經天母西路62巷與郭男發生擦撞。郭男指出,自己煞車不及撞上轎車右側車門,摔車導致右腳踝擦傷、全身疼痛,轎車則繼續行駛未停。

    郭男忍痛騎車追趕數十公尺攔下轎車,轎車駕駛僅搖下車窗表示:「記下我的車牌」後直接開走,未再理會,也沒協助報案或叫救護車。郭男深夜向警方報案,警方過濾查知轎車駕駛是唐湘龍。

    士檢偵查期間,唐湘龍否認肇逃,庭後解釋,當時天雨路滑,郭男認為雙方有碰撞,但自己並未聽到聲音,且郭男也當庭證實他有問候「你有沒有受傷」、「要不要叫救護車」、「要不要報警」等語,代表自己沒有肇逃。

    士檢審酌唐湘龍當下確有停車查看,並要郭男記下自己的車號,而郭男是依外送平台規定報警處理且已同意和解,故唐湘龍並未構成肇事逃逸罪,處分不起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