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美髮師撞死名嘴之母再「喝酒壓驚」資深警官曝2法破「賤招」

方姓美容師撞死老婦人,卻跑到超商買酒喝,宣稱是壓驚,檢警有兩種方法釐清是否酒駕。(資料照、陳宗翰翻攝)

方姓美容師撞死老婦人,卻跑到超商買酒喝,宣稱是壓驚,檢警有兩種方法釐清是否酒駕。(資料照、陳宗翰翻攝)

2021/05/05 13:13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30歲方姓男美容師,今天凌晨3時涉嫌酒後駕駛賓士車,撞上徒步過馬路的名嘴黃暐瀚之母,還拖行52.5公尺導致黃母慘死,此人卻下車跑到超商買啤酒喝,再向警方宣稱是喝酒壓驚,企圖掩飾涉嫌酒駕罪行,對此,資深警官指出,此一「賤招」於10多年前,在網路上瘋傳,也確實有人採用,警方的破解對策有二,其一是調閱行車軌跡,找到喝酒證據,其二是用研究調查的數據,推算案發當時體內酒精濃度,雖耗費人力物力,但仍可破解此一「賤招」。

上述涉嫌酒駕,肇事後再喝酒宣稱「壓驚」,讓警方無法釐清肇事是否喝酒的「賤招」,坊間不乏案例,例如豐原有一男子,在住處附近撞車,他棄車徒步返家,警察登門時,他故意讓警察看桌上的酒,宣稱他沒有酒駕,而是撞車後嚇壞了,跑回家喝酒壓驚。

陳姓資深警官說,上述招式,早在10餘年前一度在網路瘋傳,就是酒駕肇事當警察未到達前,直接走進超商買酒,並在超商內監視器下一飲而盡,之後當警抵達實施酒測時,肇事者再主張所警方測得之酒精數據,是肇事後因為緊張心神不寧才進去超商買酒(否認肇事前飲酒),且有超商的監視器為證。

他指出,此類案件警務必要費點勁追其案發前軌跡、行為,輔以精密計算酒測值與超商飲用後之容量,不可輕饒以杜絕歪風。

至於實際作法,台中地檢署常碰到類似案例,其一是調閱案發前軌跡,例如酒廊監視器,拍到肇事者喝酒畫面,或肇事者左搖右晃、醉醺醺離開的畫面,其二就是推算案發當時的酒精濃度。

實務上的方法,是一般人的正常酒精代謝率,是每小時呼氣酒精濃度減少每公升0.05至0.075毫克,假設張三案發後1小時酒測是0.4毫克,可以推出他案發時體內酒精濃度,介於0.45至0.478毫克毫克之間,如果張三案發後立刻灌一罐啤酒,通常會讓體內酒精濃度升高約0.08毫克,由此推算,張三喝啤酒之前,肇事當時的酒精濃度,約為0.37至0.398毫克,通常檢警會同時採用上述兩種方法。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