宮廟作法事、燒紙錢擾民 宮主判賠2住戶各5萬元
宮廟作法事、燒紙錢擾民,宮主判賠2住戶各5萬元。(記者鄭淑婷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周姓宮主在桃園市平鎮區住宅區開設宮廟,常作法事、燒紙錢,被附近住戶母女指控噪音、空污擾民,向法院求償各50萬元,周則反控對方無端檢舉、侵害她名譽,應各賠她50萬元,法官從警方報案、市府環保局稽查紀錄,認為宮廟作法事產生的噪音,確已影響住戶安寧,在人口稠密區燃燒紙錢亦不當,判決周須賠償母女各5萬元,周的求償則駁回,可上訴。
住戶母女控訴,她們的住處與宮廟所在土地均屬住宅區,宮廟經常舉辦法事,不僅在公用巷道搭壇聚集信徒,以擴音機發出的音量高達72分貝,超過噪音管制標準的60分貝,又長期燃燒金紙造成空氣污染,嚴重干擾到她們的生活,長期下來令人身心俱疲,並非無端檢舉、指控。
周姓宮主則反駁,經營的宮廟提供信眾精神寄託、安定人心,長期參與地方事務如捐贈物資、慈善活動等,是地方上的知名宗教信仰中心,卻遭住戶母女無端檢舉,她反控住戶母女損害他名譽,並對2人各求償50萬元。
法官調閱警方報案紀錄,除了母女2人,也有其他住戶檢舉宮廟噪音,母女提出的錄音檔,在住處確實聽得到宮廟乩童、吵雜聲,認為宮廟法事音量已嚴重影響母女2人及街坊住戶,另從環保局稽查紀錄及住戶證詞,宮廟也有不定期焚燒紙錢情形,審酌噪音、空污對住戶造成的損害,判決周姓宮主須各賠償母女2人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