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認把7歲童摔成腦死 台中地院裁定何姓教練羈押禁見
何姓教練否認傷害7歲黃童,法院認為他涉案重大,且有勾串證人之虞,裁定羈押禁見。(記者張瑞楨翻攝自臉書、家屬提供;本報合成)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涉嫌將學柔道才兩週的7歲黃姓國小學童,連摔27次導致腦死的何姓柔道教練,昨天(23日)於台中地檢署偵訊後,檢方裁定「請回」,黃父今天(24日)上午不滿無保「請回」裁定,痛批「司法已死」,不過,案情到今天傍晚有新發展,台中地檢署再度傳喚何姓教練,發現他有「勾串證人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何姓教練,何姓教練則否認犯罪與傷害黃童,台中地院今天深夜10時許,裁定准予羈押禁見。
至於何姓教練如何「勾串證人之虞」,台中地檢署不願說明細節與內情,不過,據指出,檢察官今天傳喚目擊此案過程的學童、學生等人,從證人供詞中,發現何姓教練似乎引導或教唆證人說謊,今天傍晚再度傳喚何姓教練,發現他的說法,也與證人說法不吻合,擔心他有「勾串證人之虞」而聲請羈押禁見,台中地院晚間開庭審理,今天深夜准予羈押禁見。
至於准予羈押禁見理由,台中地院刑一庭庭長高文崇指出,何姓教練雖否認犯罪,但因檢方檢附的相關事證,足以認他犯嫌重大,且有部分證人尚未到案,影像畫面的內容也還有待釐清,而有「勾串證人之虞」,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規定,諭令羈押禁見。
在勾串證人之虞的理由外,檢方強調,何姓教練涉嫌觸犯的是刑法第277條第二項,傷害致人於重傷害罪,處3年至10年徒刑,檢方懷疑何姓教練,有某程度傷害故意的犯意,該罪名刑責3年至10年。
何姓教練否認傷害7歲黃童,法院認為他涉案重大,且有勾串證人之虞,裁定羈押禁見。(記者張瑞楨翻攝自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