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教狼師偷拍女學生裙底與如廁風光 辯「好奇」被判刑7月
台北市53歲補教男師廖文聖常在課堂上要求未成年的女高中生上課時要穿短裙,以利他趁機將秘錄器伸到桌下偷拍裙底風光,檢警搜索清查找到7名入鏡被害人,但僅2女提告,台北地院今依對未成年人妨害秘密罪判刑7月,可易科罰金21萬元。(示意圖)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市53歲補教男師廖文聖,在吉林路開設小型數學補教班多年,常在課堂上要求未成年的女高中生上課時要穿短裙,以利他趁機將秘錄器伸到桌下偷拍裙底風光,他也會尾隨女學生如廁、換衣服,隔著門的縫隙偷拍女生脫、穿衣,檢警搜索清查找到7名入鏡被害人,但僅2女提告,台北地院今依2件對未成年人妨害秘密罪,將廖男合併判刑7月,可易科罰金21萬元。可上訴。
去年12月一名女高中生在上廁所時,發現隔間門外有人影,發現被老師尾隨偷拍,回家告訴父母報案。檢警獲報,向法院聲請搜索票,到廖男家中和補習班搜索,查扣電腦以及隨身碟等證物,發現廖男家中約40個檔案夾收藏照片、影片,時間橫跨2001至2020年,長達19年多。
但因照片幾乎都只有下半身私處、大腿附近,無法辨識被害人身分,廖男雖有自行列表、分類,註記部分被害人的身分,但內容並不完整,辦案人員循線只找到7名被害女生,其中只有2位當時未滿18歲的女生提告,其他女子都說不願追究。
廖男庭訊時承認偷拍,辯稱只是出於好奇,台北地院考量廖男偵、審時皆認罪,依兒童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須加重其刑,因此2罪併判7月徒刑,可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