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縣苑裡市場火警3年了 攤商批公所無作為提國賠
攤商代表在苗栗地方法院前拉標語,對苑裡鎮公所不作為,表達不滿。(記者張勳騰攝)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苗栗市苑裡公有市場3年前發生火災,公所基於公共安全考量欲改建,最近向未受災的攤商發出存證信函,要求明年底無條件搬離市場,引發攤商不滿,受災攤商質疑鎮公所未提供受災攤商任何「中繼安置」、「輔導關懷」,且「公共設施管理有欠缺」致人民財產受損之情形,因而聘請律師請求國家賠償,攤商今天在苗栗地方法院拉標語表達不滿;鎮長劉秋東也提出反駁。
苑裡百年市場災後重建會自救會長鄭暉煌指出,近日逾80未受災的攤商收到鎮公所的存證信函,指基於公共安全考量,公有零售市場將改建,將於明年底停止租約,並於期限內無條件搬離市場,引發攤商強烈不滿。
鄭暉煌說,苑裡百年老市場於2018年9月發生火災,至今將滿3年,過去鎮公所作為管理單位未盡義務進行必要「修繕」,造成嚴重的傷害;災後鎮公所仍未提供受災攤商任何「中繼安置」、「輔導關懷」,衝擊攤商的生計。
國賠訴訟今天首次開庭,攤商代表也在法院前拉起「重建菜市場,配套要做好」、「苑裡鎮公所擺爛不作為」標語表達心聲。
苑裡鎮長劉秋東反駁說,之前曾找攤商一起找中繼市場地址,目前的能用的場所不多,鎮公所提出的建國路停車場攤商並不滿意,而攤商屬意的苑裡夜市地主經溝通後,因地主已租給夜市業者,不承租給市場攤商,公所也相當無奈。
至於攤商所指未善盡維護責任,劉秋東指出,當時他尚未就任鎮長,針對攤商就此點提起訴訟,鎮公所會配合法院提出相關文件與資料;他上任後鎮公所積極召開說明會與工作坊與地方居民和攤商溝通,更積極與中央溝通爭取經費希望促成市場早日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