劈腿偷吃怕被男友揍 女大生偽造LINE對話誣告性侵
台中地檢署偵查時,小芳坦承誣告,檢方給予緩起訴處分。(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就讀大學的女學生小芳,去年9月與楊姓男性友人發生性關係,小芳擔心被男友責備與毆打,其男友也不甘心,兩人竟偽造與楊男之間不實對話,包括楊男願意賠償1萬2000元和解等,向警方謊報醉酒後被楊男性侵害,檢方偵查時,小芳坦承偽造證物與誣告,檢方今天依誣告罪起訴男友,但因小芳坦承誣告,台中地檢署給予緩起訴處分。
起訴書指出,阿強(21歲)與小芳(20歲,皆化名)於案發時是情侶,小芳就讀大學中,她於去年5月18日凌晨拜訪楊姓男子(21歲),兩人於楊男住處喝酒聊天之後,互有好感而發生性關係,小芳事後擔心男友阿強會責罵,甚至出手揍她,遂宣稱是自己醉酒之後,被楊男趁機性侵害,阿強雖不甘心,卻又苦無可追究楊男刑責的證據,遂心生偽造證據的想法。
阿強去年7月,先盜用楊男的照片,用楊男之名設置LINE帳號,再用此假帳號與小芳對話,偽造楊男承認趁小芳醉酒時性侵害,小芳還一度抵抗並咬了楊男,事後楊男願意賠償1萬2000元和解,再由小芳持上述偽造的對話,向警方報案控告楊男強制性交罪與乘機性交。
台中地檢署偵查時,小芳卻向楊男承認,是被男友阿強逼迫,偽造假對話證物,台中地檢署開庭時,小芳也坦承誣告,中檢給予緩起訴處分,阿強則於今天依誣告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