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ye告恩師偽簽合約反被控誣告 檢認Faye親簽卻忘了全不起訴
F.I.R.原主唱Faye(中)2018年離團。(翻攝自臉書)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F.I.R.飛兒樂團在前主唱Faye(詹雯婷)單飛後,找來新主唱Lydia(韓睿)再出發,不過Faye退團後指控,恩師陳建寧在老東家華研國際的合約上偽簽其姓名,控告陳建寧及華研董事長呂燕清、總經理何燕玲等人偽造文書;陳建寧則反控Faye誣告;台北地檢署鑑定筆跡發現是Faye親簽,陳建寧替Faye緩頰指她常忘東忘西,認定全案為一場誤會,今將所有被告不起訴。
Faye是飛兒樂團組團後的第一任主唱,2004年靠著電視劇「鬥魚」片尾曲「Lydia」走紅於華語歌壇,直到2018年2月,Faye宣布單飛,並於同年10月以本名加盟亞神音樂;不料,事後即傳出Faye與陳建寧及前東家華研國際鬧翻的傳聞。
Faye指控,華研有1份履約保證書簽有她名字的合約,並非她親自簽名,也沒印象有授權他人代簽,質疑該合約是陳建寧及華研董事長等高層涉嫌偽造。陳建寧挨告後則反控,指Faye親自在合約簽名,還授權由他代為處理,不解為何會被告,陳建寧並反控Faye涉嫌誣告及妨害名譽。
Faye庭訊時指出,僅於授權陳建寧處理的合約上,簽自己的身份證字號,但從沒在與華研的履約保證書上親自簽名。不過,檢方將合約的簽名筆跡送請刑事局鑑定,結果字跡卻與Faye的親筆簽名相符,認定陳建寧等人不構成偽造文書。
至於Faye被控誣告及妨害名譽等部分,檢方考量陳建寧曾向Faye的經紀人指出她總是忘東忘西,他也不怪Faye,認定Faye應是當初簽約之後忘記了,沒有誣告及妨害名譽等犯意,所以也將她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