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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挺兄弟卻被自己人打死 父母獲賠6百多萬

    林姓男子開槍誤殺友人「阿凱」,法官判他要賠600萬餘元給「阿凱」父母。(資料照)

    林姓男子開槍誤殺友人「阿凱」,法官判他要賠600萬餘元給「阿凱」父母。(資料照)

    2021/04/09 14:06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林姓男子與王姓男子有5萬元債務及感情糾紛,他約王談判,友人「阿凱」助拳,王和「阿凱」一言不和打成一團,林開槍想要殺王男,但子彈卻貫穿王的身體,不慎打死「阿凱」,林男被依殺人等罪判刑19年6月,民事部分還要賠「阿凱」父母600萬餘元。

    判決指出,去年3月30日清晨7點多,林男約王男到鳳山鳳翔公園談判債務問題,林開車載友人「阿凱」到場後,「阿凱」見王男拒不還錢,跳出來與王男大打出手,兩人打成一團在地上滾動時,林男見狀隨即掏出手槍,打算直接殺掉王替「阿凱」解圍。

    不料,林男擊發槍枝,子彈貫穿王男的右臂後,又打中「阿凱」的右胸,阿凱送醫宣告不治,林也在誤殺友人當場嚇傻;警方獲報趕到現場後,當場逮捕林男,並將傷者送醫,警訊時,林男一度否認開槍,警方根據他的衣服有血跡,現場目擊證人及王男指認,才突破他的心防。

    高雄地院審理時,林男辯稱是王男來搶槍,槍枝不慎意外走火才會誤傷王男和殺死「阿凱」,但法官。勘驗認定子彈自高向低處射出,不採信林的說法,認定是趁王男、「阿凱」互毆時,趁機開槍,且「阿凱」中彈後,林男竟沒有立刻通報119搶救,有殺人不確定故意,依殺人罪判16年、褫奪公權8年,持有槍械罪判4年,可併科罰金8萬元,應執行刑共19年6月。

    「阿凱」父母另提民事告訴求償900多萬元,法官認為父母經歷白髮人送黑髮人的情況,自屬悲痛萬分,精神上受有極大痛苦,判林男應賠600萬餘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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