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茂鍾案》5名涉案法官已歿 司院人審會加班夜審明公布報告
司法院7日將公布法官與佳和集團負責人翁茂鍾的第二波調查報告。(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院調查法官與佳和集團負責人翁茂鍾的不當往來案,第一波約談20人,其中6人因情節重大,移請監察院審查;第二波則約談約30人,其中5人已歿,先行結案。人事審議委員會5日起開會,原定7日結束議程,但因部分委員另有要事,決定把6日的會議延長至深夜,期能提早完成審查。司法院定7日下午3-4點開記者會公布人審會決議。
司法院對於第二波調查結果,暫不認定為失情節是否重大,而是全權交給人審會討論,導致人審會的案件量遽增,一時無法負荷,只好破天荒開起三天兩夜的會議。原本預計7日中午結束,但有委員當日下午有事,因此延長6日的會議。若來得及,可望於深夜前全部決議完成;反之,若吃不下來,為了會議品質,仍會等到7日會議續行討論,避免囫圇吞棗影響討論品質。
人審會本次除了認定是否有違失,並可決議該名法官是否應付懲戒、職務監督(行政懲處)或不予懲處,司法院甚至授權人審會決定哪些名單應該公布,責任重大。
第一波約談的20名法官均健在,第二波約30人,則有4名法官已歿,另有一名大法官亦不在人世,故共有5名法官無法接受調查,直接結案。
人審會認定的「帝王條款」,就是只要有法官在承審翁茂鐘的案件期間,又和他接觸,均屬違失情節重大;其次,曾審結翁的案件,事後再和他飲宴或接受餽贈,亦屬不當;第三,就算沒審理過翁案,但在他涉訟期間與他接觸,仍有可議之處。其餘的標準,就得視人審委員個案認定。
據悉,翁茂鍾的27本筆記本內,鉅細靡遺寫出他過去20幾年來的「每日行程」,從早上6點記錄到晚上11點,從和誰飲宴記錄到搭乘的火車班次,就連請託醫院掛號遭拒,都記錄其中,極度詳細,讓調查人員嘆為觀止,決定訪談他以釐清案情。翁茂鍾對筆記本內容部分有說明,部分則回答不記得,但通盤否認有不法行為。
此外,部分行程是由翁茂鍾的秘書紀錄,司法院原本也要訪談他,但他的家中臨時發生重大變故,調查人員暫時不便約訪,因而根據翁的證詞、筆記本內容、其他法官的證詞交互比對,先行認定被調查者是否有違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