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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人三字經被求償24萬 法官以此理由判賠2萬確定

陳不滿柯男數度以三字經辱罵還嗆聲,提告妨害名譽,柯遭判拘役30天並判賠精神撫慰金2萬元,陳認金額過低,不服上訴求償24萬,但法官審理後,認為原審判賠金額適當,判賠2萬確定。(資料照)

陳不滿柯男數度以三字經辱罵還嗆聲,提告妨害名譽,柯遭判拘役30天並判賠精神撫慰金2萬元,陳認金額過低,不服上訴求償24萬,但法官審理後,認為原審判賠金額適當,判賠2萬確定。(資料照)

2021/04/06 10:16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柯姓牙醫與陳姓鄰居因停車糾紛起口角,陳不滿對方數度在管理室以三字經辱罵還嗆聲,據此提告妨害名譽後,柯遭判拘役30天並判賠精神撫慰金2萬元,陳認金額過低,不服上訴求償24萬,但法官審理後,認為原審判賠金額適當,判賠2萬確定。

台中地院審酌,陳男畢業於國外大學,曾任外商公司業務,月薪約24萬元,名下有土地、汽車等財產,柯男是牙醫師,每月收入約10萬元,名下有3筆不動產,存款數百萬元,雙方政經地位相當,但都非社會上眾所周知名人,一審判賠精神慰撫金額,與其他非公眾人物名譽受損案件獲賠慰撫金相較,沒有偏低情形,因而駁回陳訴請,判賠2萬確定,不得上訴。

判決書指出,陳男原是某外商公司業務,前年待業時,與擔任牙醫的柯姓鄰居因為停車問題起糾紛,柯在社區管理室內,數度對陳辱罵三字經,還嗆聲稱「你的車擋住我的車了」、「你是沒有唸過書,不然你來告我看看」,陳據此提告公然侮辱。

案經台中地院審理後,柯在刑事部分遭判拘役30天,得易科3萬元確定,民事部分則判賠2萬元精神撫慰金,但陳認為法院判賠金額過低,提出上訴,要求柯需賠償24萬的精神撫慰金;柯男則認為陳的求償金額過高抗辯,表示有兩個小孩要養,且正在攻讀碩士班,經濟壓力重,另陳在案發時是待業中,也無法提出實際損害,請求法院駁回陳訴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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