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電南投區處查偷電 單月追償電費500萬創新高
台電稽查人員會同警方查緝違規用電情形。(台電南投區處提供)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小心偷電查到追償電費!台宿南投區處今天統計今年1至3月違規用電追償電費,合計739萬餘元,其中3月份就破500萬元,比去年同期成長116.79%,也打破去年5月創下的430萬元紀錄,以私接線路、破壞電表結構及製造比流器短路最多,南投區處號召檢舉達人來賺檢舉偷電獎金,成案可獲追償金額1成獎金,最高10萬元。
今天是4月1日愚人節,近日全台已進入夏季型的炎熱氣候,用電量大增下,台電追查民眾違規接電、用電行動也更積極,南投區處公布1月到3月偷電償電費為739萬3215元,3月就佔了500多萬,打破去年5月創下的430萬元紀錄,減少約166萬度電的損失。
稱為「偷電」的手法很多,台電南投區處表示,依據電業法第56條及違規用電處理規則第 3 條所稱的違規用電,包括:在線路上私接電線;繞越電度表或其他計電器,損壞或改動表外之線路、電度表;在電價較低之線路上,私接電價較高之電器;包燈用戶私自增加盞數或瓦特數;依約定設備容量計費之電力用戶私自增加馬力數、瓩數或仟伏安數。
台電南投處也說,查獲違規用電手法,以私接線路、破壞電表結構及製造比流器短路居多,被查獲違規用電行為,不僅要賠償台電損失,還可能會有刑責。
台電人員也號召檢舉達人,一起來檢舉偷電行徑,台電祭出獎勵辦法,檢舉並查獲成案後,檢舉民眾可獲得台電追償金額的1成獎金,每案檢舉獎金最高金額為10萬元。
建築工地應申請臨時用電,避免因在電價較低之線路上私接電價較高的電器,遭台電查緝違規用電追償電費。(台電南投區處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