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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骨」變「獸骨」狠心爸媽害死親骨肉逃過殺人罪

高雄一對狠心爸媽把剛出生男嬰丟棄在小港區某工地,但警方找到骨頭卻不是人骨,讓他們逃過殺人罪。(記者洪臣宏翻攝)

高雄一對狠心爸媽把剛出生男嬰丟棄在小港區某工地,但警方找到骨頭卻不是人骨,讓他們逃過殺人罪。(記者洪臣宏翻攝)

2021/03/26 14:10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黃姓男子和宋姓女子未婚生子,宋女產下男嬰後,2人竟把孩子光溜溜放在陽台吹風,然後再把男嬰丟到小港區某工地,警方獲報在工地內找到疑似小男嬰的骨頭,檢方也依殺人罪將黃、宋起訴,但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發現警方找到的骨頭是「獸骨」不是人骨,小男嬰人間蒸發不知去向,今依殺人未遂罪判黃、宋各9年、6年徒刑。

判決指出,29歲黃男與20歲宋女前年11月在台中市街頭遊蕩,巡邏員警直覺2人形跡可疑,盤查後發現他們都是協尋人口,其中宋女不但被家人通報失蹤,還因未婚懷孕被列入關懷對象,經轉介高雄市社會局後,社工發現宋女已經過了分娩日期,肚子也不見了,但卻不見她將孩子帶在身邊,也不願意交代孩子去處,因而委請小港分局調查。

警方偵訊突破2人心防,他們應訊時表示,他們都是詐欺集團成員,因擔心身分曝光,不敢去醫院產檢,前年10月8日,宋女在租屋處產下1名男嬰後,她喊黃男進來幫忙,自己先回房休息,她有聽到孩子在哭,然後就看到黃男把孩子用黑色垃圾袋包住,拿到陽台去放。

黃男則說,自己到廁所時,見到男嬰已無呼吸心跳,才用黑色垃圾袋包裹放在陽台,動手先清理廁所內的血跡,但檢方複訊時,黃又改口說自己看到孩子一直哭,不曉得該怎麼辦,順手拿出黑色垃圾袋先包住剛出生孩子,想說先放到陽台,沒想到過沒久,哭聲停了,他到陽台查看,發現孩子已經死了。

高雄地院審理時,黃、宋兩人都否認要害死小孩,反而把責任推給詐欺集團的邱姓首腦(未被檢方起訴),指邱男曾告誡他們,「如果養不起孩子就把孩子丟掉」,他們只是聽從邱的指示丟掉孩子。

但法官發現,宋女從懷孕起,就沒有準備任何待產物品,也沒有替肚中的孩子準備好出生後要穿的衣物和奶粉尿布,可見他們從一開始就不想要這個孩子,也沒有選擇在懷孕初期就把孩子拿掉,而是等到孩子出生後才做打算,因此不採信他們把責任推給邱男的說詞。

不過,根據黃、宋兩人的供詞,應可認定男嬰被丟棄時仍活著,但警方在小港工地找到的骨骸並非人類骨骸,無法排除小男嬰可能被人抱走,或是已淪為野狗的食物,在男嬰下落不明的情況下,因無法確切證明該嬰兒已死亡,基於罪疑惟輕之原則,應為有利被告的認定,只能依殺人未遂論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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