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殺妻哀嚎聲引警兩度敲門 卻失救命破案契機
陳男(見圖)殺害前妻後,將遺體裝入紅色行李箱,用機車載到產業道路丟棄。(資料照,記者張瑞楨翻攝;本報合成)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陳姓男子去年11月29日,與剛離婚的前妻起爭執,憤而持刀狂砍27刀殺害前妻,把遺體裝入行李箱,用機車載運6、7公里,運到台中市北屯偏僻產業道路棄屍。陳姓男子(36歲)今天被台中地檢署依殺人罪起訴,並聲明從重量刑,此案有一爭議之處,案發當時,宮姓前妻曾大喊救命,還有淒厲哀嚎聲,鄰居向警方報案,員警也抵達現場,卻因陳男不回應、不開門,警方逗留數分鐘後離開,而失去挽救人命契機,當天晚間10時,員警第二次敲門,陳男早已把現場清理乾淨,還質疑員警濫權,沒有搜索票的員警,也不知「箱屍」在衣櫥內,只能離去,失去立即偵破殺人案的契機。
檢方調查,陳男於去年11月29日傍晚殺害前妻時,鄰居聽到陳妻呼喊「救命」、「都是為了小孩好」,還有疑似重擊聲音(陳男用棒球棍毆打前妻),台中市警局五分局松安派出所員警抵達,還敲門呼喚開門,但陳男都不理會,警方改問鄰居,鄰居也含糊說,「好像」聽到呼叫救命聲音,但時間很短,員警遂離去,當天晚間10時許,所長張勝記覺得怪異,再度派遣員警登門,陳男開門,也讓警察進入,但現場已清理乾淨,陳男遲疑警察濫權,「怎麼可以因為鄰居亂講話,就到我家搜索?」沒有搜索票的員警只好離去。
此案還有第三個陰錯陽差之處,宮女的母親於12月3日通報失蹤,員警雖聯想到此一家庭暴力的報案,但打電話給宮女的父親(宮女的父母親分居),宮女的父親卻誤認是詐騙電話,向警方謊稱「我女兒在我這裡」,隨即掛斷電話,警方也因此一謊言誤認宮女人身安全,只是不想跟陳男見面,偵辦也一度拖延。
起訴書指出,無穩定工作,擔任清潔工、洗碗工等臨時工維生的36歲陳姓男子,與國立大學畢業、曾出版日本機械書籍翻譯的宮姓才女前妻(37歲)結褵多年,去年11月間離婚,但仍同住一處,去年11月29日晚間,兩人又起爭執,陳男在盛怒之下,拿洗廁所的鹽酸噴灑前妻臉部,之後持菜刀狂砍27刀,鄰居聽聞異常聲響,曾一度敲門,但陳男沒有理會,將前妻拖到廁所內,前妻因失血過多而死亡。
陳男清理現場,用大型行李箱裝前妻屍體,再把行李箱放在屋內角落,年幼子女與前妻的母親,找不到媽媽或女兒,陳男宣稱宮女「離家出走」,前妻死亡4天後,遺體發出臭味,陳男遂外出購買推車,把行李箱放在推車上,推車再綁在機車後方,大白天拖著前妻的遺體,奔馳台中市北屯區約6、7公里,到偏僻山區的產業道路旁棄屍。
警方接到宮女母親的失蹤報案,尋找多日未見宮女蹤跡,陳男也否認涉案,警方調閱監視器,又見宮女只有進入住處畫面,沒有外出畫面,懷疑陳男的「離家出走」之說是謊言,又往宮女失蹤後的時間調閱監視器,驚見陳男在去年12月3日,拖著行李箱外出畫面,進一步調閱陳男騎機車沿途的監視器畫面,在上述道路旁發現宮女遺體。
陳男否認有殺人犯意,他宣稱與前妻爭執時,前妻先攻擊他,他反擊時失手,台中地檢署認為辯詞不足採信,且將責任推給已死亡的前妻,聲明法院從重量刑。
陳男把前妻遺體,棄置於電線桿後方的草叢。(資料照,記者張瑞楨攝)
警察第二度登門時,陳男質疑員警濫權,警方只好離去。(資料照,記者張瑞楨翻攝自臉書)
陳男殺前妻之後,裝入紅色行李箱,用機車載到產業道路丟棄。(資料照,記者張瑞楨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