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台灣豬也可用瘦肉精 桃園男被罰8000元
桃園男子爆料台灣豬也可用瘦肉精」,被法院判罰8000元。(資料照)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王姓男子去年9月18日,在臉書「爆料公社二社社團」PO文,指農委會悄悄通過台灣養豬業者也可以使用瘦肉精(萊克多巴胺),警方發現後截圖將他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移送桃園地院簡易庭裁罰,王男辯稱是依據農委會公文闡述自身想法,但法官認為他刻意曲解政府公告並散布於眾,判罰他8000元。
王男PO文指「農委會上星期五已經偷偷通過,台灣養豬業者也可以使用瘦肉精,但是幾乎沒有新聞報導,所以以後不是不吃美豬就可以,台灣豬也有」,被認定有散布不實訊息行為,他被移送裁罰時否認犯行,辯稱是看到農委會去年8月28日的公告,所述萊克多巴胺禁止輸入、輸出、販賣、陳列,但國內豬隻不適用,他打電話到農委會詢問,當下有回覆9月7日有新的公告並修改前述事項,但他文中是針對8月28日的公告闡述自身想法。
法官調閱農委會8月28日、9月7日所發出的公告,與王男所指「台灣養豬業也可以使用瘦肉精」明顯不同,且王男在貼文中有將2張公告附上,顯然他知道農委會公告的是牛、豬於「國外」使用萊克多巴胺不在規範之列,而台灣養豬業者並不能合法使用,卻刻意曲解政府公告內容,還將不實資訊散布於眾,足以使聽聞者恐慌、影響公眾安寧,因此依社維法判罰他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