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苗栗法官周靜妮拖庭 社工指稱「對事不對人」
有週刊報導苗栗地院法官處理少年事件竟要求少年當庭自掌嘴巴,社工投訴擔心被「秋後算帳」,但經調查,這名社工是投訴法官開庭「拖庭」,並非少年自掌嘴巴。圖為苗栗地院少年及家事法庭外觀。(記者張勳騰攝)
〔記者張勳騰/苗栗報導〕針對週刊指苗栗地方法院法官周靜妮處理少年事件要求少年當庭自掌嘴巴,社工投訴到院長信箱,質疑會被苗栗縣政府「秋後算帳」,但據調查,這名社工是投訴的周靜妮開庭「拖庭」,而且僅對個案小抱怨,希望院方改進,完全是對事不對人,而非少年自掌嘴巴事件。
針對週刊報導指,「對於周靜妮法官處理少年事件的風格,有社工認為不妥,透過電子郵件寫信給苗栗地院長信箱,院方因而請周靜妮法官說明,沒想到苗栗縣政府即接到關切電話,過了沒多久,這名寫電子郵件的社工就被找了出來,知情人士指出,這名社工承受很大的壓力」。
據調查,這名社工當天下午4點多帶一名約6歲的保護個案幼童前往開庭,拖到傍晚6點多還未開庭,因幼童喊肚子餓,這名女社工想帶少年先去吃飯,又擔心輪到開庭,少年也不耐久候出現躁動情形,因而讓她有怨氣。
這名社工因而向苗栗地方院長信箱投訴,抱怨希望法院開庭能準時一點,女社工也是首次遇到周靜妮開庭,完全是「對事不對人」;事後,周靜妮也有打電話向社工的直屬科長說明「拖庭」的原因。
針對此事,苗栗地方法院指出,已派員與苗栗縣政府接洽,並向社工表達關懷之意。
苗栗縣政府社會處副處長張國棟表示,週刊所指投訴內容有落差,苗栗縣政府絕對不會有「秋後算帳」狀況,社會處更感謝每位社工人員秉持專業所為的付出。
一位不具名的律師也私下抱怨,周靜妮開庭時「稍微」會拖庭。
而法界人士指出,因有些法官排定庭期時,一排好幾個庭,若前面的庭訊,當事人答辯冗長,或者證據調查耗時,後續開庭就會「拖庭」,這種情況偶而會碰到,但不宜拖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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