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吸笑氣毒駕自撞餐廳還肇逃 駕駛吃公共危險官司

桃園市李姓男子涉嫌吸食笑氣後駕車自撞路邊還肇逃,被警方循線逮捕,今被桃園地檢署依公共危險罪嫌緩起訴處分,應向公庫支付5萬元。(記者余瑞仁攝)

桃園市李姓男子涉嫌吸食笑氣後駕車自撞路邊還肇逃,被警方循線逮捕,今被桃園地檢署依公共危險罪嫌緩起訴處分,應向公庫支付5萬元。(記者余瑞仁攝)

2021/03/09 16:36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41歲李姓男子在車內吸食笑氣後駕車,行經桃園市觀音區文化路時因反應能力降低而自撞路邊餐廳,闖禍後還肇事逃逸,被警方據報在附近一處停車場查獲,並扣得笑氣鋼瓶1支,今天被桃園地檢署依公共危險罪嫌以緩起訴處分,應向公庫支付5萬元並參加法治教育。

檢警調查,李男於去年7月28日近中午時,涉嫌在汽車內吸食笑氣,因笑氣會產生暈眩、頭臉刺痛感及低血壓、心跳加速,但他卻仍駕駛車輛,當天中午行經觀音區文化路坑尾段因注意力及反應能力下降,失控撞到路邊1家餐廳。

李男闖禍後暫時清醒,卻急忙駕車逃逸,店家發現門面被撞報警處理,警方鎖定肇事車號並於附近追查,不久後在台66線公路旁的一處停車場內發現肇事車輛,當時李男與鄭姓友人在車內休息,上前攔查扣得笑氣鋼瓶1支。

李男落網坦承吸食笑氣後開車,同車鄭男也證稱吸食笑氣,檢察官認為李男犯後坦白犯行,態度良好,且無前科紀錄,今天偵結將李男依公共危險罪嫌以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一年,且應於6個月內向公庫支付5萬元並參加法治教育一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