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晚1天!知名動畫公司告不成違法合成師
士院認為,砌禾數位動畫得知合成師違反著作權的時間點距離提告已逾6個月告訴期,判決全案公訴不受理。(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憑藉電影「報告老師!怪怪怪怪物!」入圍金馬獎最佳視覺效果獎的砌禾數位動畫公司,發現旗下合成師擅自重製視聽作品並上傳至個人雲端硬碟,對合成師提起刑事告訴。但士林地院認為,砌禾數位動畫明知合成師違反著作權的時間,卻未依規定於6個月內提告,即使只是晚了1天,仍依法判決全案公訴不受理;可上訴。
合成師被控就職期間未經砌禾數位動畫同意,便擅自重製兩部電影「畢業旅行」、「萌學園」的視覺特效,還在砌禾數位動畫會議室內利用電腦將作品上傳至個人雲端硬碟;合成師因此被士林地檢署依違反著作權法中「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罪」起訴。
判決指出,合成師非法重製的時間點是在2016年10月19日、10月28日等,而砌禾數位動畫則在2018年11月9日對合成師發出律師函,卻遲至2019年5月10日才提告,已逾6個月告訴期,故未經言詞辯論直接諭知全案不受理。(13:21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