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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女同學被拒竟霸王硬上弓 法官判男大生入獄「贖罪」

台中高分院認為被害女學生希望蔡男入獄贖罪,據此判決7月徒刑,必須入獄執行。(資料照)

台中高分院認為被害女學生希望蔡男入獄贖罪,據此判決7月徒刑,必須入獄執行。(資料照)

2021/03/06 11:30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就讀大學的蔡姓男子,追求同班女同學小芳被拒,他趁同學聚會聊天機會,強行擁吻小芳,還伸鹹豬手強摸胸臀等私密部位,小芳強烈掙扎,蔡男直到同學返回才終止,法院審理時,蔡男自稱無前科,半工半讀兼職家教與外送員付學費、養活自己,已有警惕絕不再犯,聲明法官宣告緩刑,免除入獄之災,法官卻認為蔡男沒有獲得小芳諒解,小芳還希望他能入獄受制裁「贖罪」,據此依強制猥褻罪判刑7月,必須入獄蹲苦窯。

判決書指出,蔡男追求同班同學小芳(化名)被拒絕,2019年7月24日深夜,他得知兩名同學在小芳住處聊天,遂登門造訪,小芳也只能開門迎接,不久後兩名同學外出買酒菜,只剩小芳與蔡男獨處,蔡男先用身體優勢壓制小芳,不顧小芳口語及肢體劇烈反抗,強行擁抱親吻,又伸手摸小芳鎖骨、胸部、腰及臀部等處,兩名同學返回,在屋外打電話給小芳,蔡男才中止犯行,小芳趁機跑到屋外,檢警偵辦時,他全盤否認犯行。

台中地方法院一審時,蔡男改口承認犯行,卻又宣稱當時精神狀態不佳,不過,醫院鑑定卻顯示,蔡男的知覺推理能力雖下降,但不影響當天犯案時的日常理解與判斷能力,台中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刑7月。

蔡男上訴二審,他宣稱會盡力求取小芳諒解,他已有警惕之心,絕不再犯,請法官考量他沒有刑事犯罪紀錄,素行良好,犯後態度良好,又願意接受兩性教育,還是就學中的大學生,半工半讀養活自己與唸書,聲明從輕量刑、宣告緩刑,撤銷原判決,讓他不用入獄,能與小芳和解。

二審法官卻打臉說,蔡男對小芳造成身心傷害,卻在警詢與檢方偵查中否認犯罪,直到一審才坦承犯行,又沒有與小芳達成和解,判處7月徒刑「尚屬適當」,另外,小芳認為蔡男無真心悔改誠意,希望蔡男入監服刑,接受法律制裁「贖罪」,據此駁回蔡男上訴,維持7月徒刑,需入獄蹲苦窯,可上訴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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