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長偷摸女下士胸部 還囂張反嗆「摸一下會死喔」
士官長2度偷摸女下士胸部,被桃園地院依2個現役軍人犯乘機猥褻罪,判處應執行2年徒刑。(記者鄭淑婷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龍潭區某營區林姓士官長,2017年間2度趁女下士睡著及酒醉時偷摸胸部,受質問時還反嗆:「摸一下會死喔」女下士怒揭惡行,林男日前被依2個現役軍人犯乘機猥褻罪判處應執行2年徒刑。
女下士控訴,2017年5月末週、漢光演習期間的某個下午,營區內十分炎熱,林男以他的士官督導長寢室比較涼為由,告知她中午可以到那裡午休,當天她就前往該寢室小憩,林男卻趁她睡著偷摸她胸部。
女下士控訴,第一次發生她不知如何是好,沒想到事隔2週、同年6月13日晚間7點多,因同袍退伍、晉升餐敘,她與同營區的男友、林男等人都出席,席間她不勝酒力,返回營區時林男故意將她帶往自己寢室,在她酒醉、無力反抗時,掀起她的上衣摸胸,她被帶回自己房間時,忍不住蹲地痛哭,男友及交情較好的女軍官得知,女軍官曾打電話詢問林男,不料林男竟反嗆她「為什麼要講」、「摸一下會死喔」。
林男否認犯行,辯稱第1次是替女下士蓋浴巾時,不慎碰觸到胸部,第2次絕對沒有,對女下士回稱「摸一下會死喔」,只是2人交情好的玩笑話。
法官傳訊餐敘後與女下士一同返回營區的同袍、男友及當晚值星官等人,認為營區男女有別、行為須更加約束,林男當時不但違反值星官指示,也沒在第一時間請其他女性將女下士帶回休息,反而將她帶到自己的寢室,還支開女下士男友等人,此舉明顯違反常情,居心昭然若揭;至於第1次的指控,林男供詞前後不一,顯非可採。
法官於判決中指出,林男身為女下士的長官,未能克制自身情慾,2度乘機猥褻,使女下士身心受創,且犯後矢口否認,輕佻回應、毫無悔意,至今未與女下士達成和解、未獲原諒,各依現役軍人犯乘機猥褻罪判處1年、1年6月徒刑,應執行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