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犯罪被害人保護 4/1起通知書區隔刑事傳票、改「白話」用語
台北地檢署溫馨談話室。(高檢署提供)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關於犯罪被害人保護的議題,近年來愈來愈受到重視,身兼犯保協會董事長的高等檢察署檢察長邢泰釗,為使承辦人員能以同理心的角度,貼近被害人的需求,指示修正犯罪被害人補償金的審議方式,自4月1日開始,通知被害人的通知書格式將大翻新,除調整為「白話」用語,也將與刑事傳票做區隔,希望能降低被害人的緊張情緒。
關於新版犯罪被害人通知書變革,包括與刑事傳票區隔,通知格式大翻新,將犯罪被害補償金審議通知書的標題,修正為「臺灣○○地方檢察署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 出席通知」,與一般的刑事傳票做出明顯區別。此外,通知書內容將精簡化,字體也將放大,幫助被害人及長者閱讀。
針對非必要的被害人資訊,新的通知書也將大幅刪減,僅保留地址、姓名及案號,同時將內容調整為較「白話」的用語,增加通知的原因,以及提醒應攜帶的文件等資訊,並標示承辦人資訊,將補償金審議承辦人員與犯保協會電話等資訊獨立標誌,方便被害人打電話洽詢。
關於郵寄信封的部分,新版通知書將去識別化,保護被害人的個資不外洩;報到地點也將原本的各地檢署法警室,改為犯保協會各分會辦公室,讓犯保人員能即時指引與說明詢問程序,如果被害人認為有需要,犯保同仁或志工也會全程陪伴,避免被害人到庭的無助。
另外,詢問地點也將改到溫馨談話室、會議室、修復式司法會談室或其他適當場所,不使用偵查庭,避免讓被害人有接受偵訊的不良觀感;同時,原本偵查庭具有高度的法檯,改在談話室進行時,也將改以平面式的座位配置,承辦人與被害人同桌進行詢問,除了縮短與被害人之間的心理距離,也強化對每個審議案件的關心。
高檢署指出,未來當被害人到報到地點等候時,將主動遞上一杯茶水,不僅可以緩和情緒,友善的態度與體貼的舉動,希望能以同理心貼近被害人的需求,使被害人在經歷傷痛時,也能在各個面向受到友善體貼的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