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囂張小三!上門逼人夫離婚 還要求匯款「1314」向正宮示威
李姓汽車銷售員與有業務往來的邱姓女子偷情多次,東窗事發後,邱女不僅繼續糾纏李,當街摟抱李,還逼宮要求李與人妻離婚。(情境照)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李姓汽車銷售員與有業務往來的邱姓女子偷情多次,東窗事發後,邱女不僅繼續糾纏李,當街摟抱李,還逼宮要求李與妻子離婚,匯款「5200」、「1314」給自己,向李妻示威,把李妻搞到罹患憂鬱症,向邱女求償100萬元;基隆地院認定,邱女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判賠50萬元。
李妻說,他與先生婚後育有1女,前年11月間發現先生與邱女有婚外情後,先生坦承已與邱女交往6個月,且與邱女在MOTEL發生多次性行為,為了挽回婚姻,斷絕與邱女的關係,保證絕不再犯。
未料,邱女變本加厲勾引先生,她為了保護婚姻,透過邱母協調,邱女不僅不放手,竟要求先生匯款「5200」及「1314」元到邱女帳戶,藉此向她示威。
不僅如此,李妻出示跟拍兩人出遊時,邱女將手放在先生大腿內側,在大街上摟抱她先生,毫不避諱他人眼光。
她氣不過,寄發律師函給邱女,未料,邱女竟傳她在旅館內裸露大腿的照片給她,還到她家中大肆叫囂、搗亂、破壞,要求先生講清楚做選擇,與她離婚。
邱女不僅嚴重侵害她婚姻及配偶權,導致她因壓力過大而大量落髮,罹患重鬱症,向邱女求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
法官審酌,邱女與李男不正常交往行為,已造成李妻心靈受創,喪失對婚姻之信任,甚至罹患重鬱症,需就醫心理諮詢治療,邱女侵害李妻配偶權,且情節重大,判邱女應賠償李妻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