濃霧來襲如何安全駕駛? 台中警方傳授18字駕駛要領
市警局交大列出共18字的6項駕駛要領。(記者許國楨翻攝)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有鑑於日前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因濃霧視線不佳,發生20車連環撞事故,台中市警局交通大隊今天提供濃縮出「行車慢」、「亮霧警」、「循標線」、「保車距」、「喇叭鳴」、「勿急煞」等共18字的6項駕駛要領,希望讓民眾在濃霧中駕車更安全。
交大指出,台中市以往因霧中發生的交通事故也時有所聞,針對行經濃霧行車視線不佳路段除上述6項駕駛要領,也進一步條列出8大安全駕駛守則,希望讓民眾遠離交通事故:
(一)在霧中盡量減速慢行,盯緊前車並與前車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
(二)開啟頭燈、前後霧燈及危險警示燈。
(三)高快速道路霧區路段,能見度太差時,建議從最近之交流道駛離,或放慢速度、拉長與前車距離,減少變換車道,以免後方來車來不及反應造成危險。
(四)若濃霧過大,暫停路邊(肩)等霧散再上路。
(五)保持除霧、清潔雨刷與玻璃:將車窗打開一條縫,使車內外空氣流通,溫度保持一致,避免擋風玻璃內凝結霧氣。
(六)在大霧中,可以盡量利用殘存的視距,盯住路中的分道線行駛,但一定注意不要跨線行駛。
(七)霧天視線不好,按喇叭可以起到警告行人和車輛的作用,當聽到其他車的喇叭聲,應當立刻鳴笛回應,示意己車的位置。
(八)在大霧天開車應該用點煞來慢慢降低車速,突然地急剎車會讓後方車輛來不及反應,導致追撞發生。
交大同時建議,當發生事故時要採「二階段處置」,第一階段先下車確保自身安全,如果後方車流多且速度快,先短暫離開車道至安全處所(如路肩),第二階段立即觀察後方狀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將車上故障標誌取出、放置車輛後方80-100公尺處,並報警處理,防止二次車故發生。
台中市以往因霧中發生的交通事故也時有所聞。(記者許國楨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