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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館長罵吳宗憲遭求償200萬 法官問:館長也會這樣對小孩講話?

    「館長」陳之漢辱罵吳宗憲「呷洨」,遭吳宗憲求償200萬元並公開道歉。(資料照)

    「館長」陳之漢辱罵吳宗憲「呷洨」,遭吳宗憲求償200萬元並公開道歉。(資料照)

    2021/02/22 16:1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健身網紅「館長」陳之漢,前年8月開直播公開嗆罵藝人吳宗憲「呷洨(吃精)」,遭吳控告,並提刑事附帶民事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民事庭今天下午開庭,吳委任律師當庭再追加求償100萬,共求償200萬;而法官審理時,當庭詢問館長委任律師:難道館長也會這樣對自己的小孩講話?

    據了解,吳宗憲控告館長公然侮辱,館長認罪且承諾捐百萬元,台北地院認定他有悔意,先前依公然侮辱罪判館長拘役58日,緩刑2年,支付公庫10萬元,檢、辯皆未上訴而定讞;吳宗憲另提刑事附帶民事求償100萬元,並要求公開道歉,北院民事庭今天是針對這一部份開庭審理,雙方均未到庭,而是委由律師出庭。

    吳宗憲委任律師今主張,館長至今仍用「吳宗憲先罵人」自辯,且館長在刑事判決後,仍於直播時嘲諷吳宗憲,絲毫沒有意識到自身影響力,以及對吳宗憲名譽上侵害,因此,除了先前附帶民事求償的100萬元,今再就「地下藝人總統」等不雅字眼部分追加求償100萬元,共200萬元。

    吳宗憲委任律師也說,館長侵害吳宗憲名譽的影片至今仍在網路上流傳,媒體也持續關注此案,故館長有必要在YouTube頻道「館長成吉思漢」,以及臉書專頁「飆悍」公開道歉。

    館長委任律師承認館長有說過這些話,但否認有侵害吳宗憲名譽的故意,且吳宗憲身為藝人,應有接受公評的包容態度;律師說,「吃洨」等不雅字眼是館長的口頭禪,也是館長能有知名度的原因,並非針對吳宗憲,另因媒體已報導此案,已有更正效果,因此是否需要公開道歉,請法官審酌。

    法官問館長委任律師,為什麼吳宗憲有義務忍受?難道館長對自己的小孩也會這樣講話?律師表示,不雅字眼是館長在直播中以夾敘夾議方式說出,並未針對誰,僅是口頭禪,至於是否會對家人或小孩說這些話,因事涉私人生活,並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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