砸酒店、茶行後疑遭動私刑斷手腳 「叔叔」下場出爐
涉嫌引發高雄酒店茶行被砸的綽號「叔叔」蘇姓主嫌落網交保後,疑被人「私刑」打斷手腳,法官依妨害秩序罪判他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記者黃良傑翻攝)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去年9月,高市知名酒店、茶行傳出被砸,綽號「叔叔」的蘇姓主嫌落網交保後,疑被人「私刑」打斷手腳,但他卻自清是為了整起事件負責,才叫朋友拿球棒將自己打傷,不打算提告,高雄地院則依妨害秩序罪判蘇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去年9月29日凌晨3點多,蘇男(32歲)和李男(26歲)、宋男(29歲)在苓雅區某酒店,以服務態度不佳為由惡意挑釁,又不爽同桌客人大小聲,也不爽小姐頻繁轉檯,遷怒店家服務速度太慢,怒嗆「你爸喝不爽快」,持球棒砸店。
警方獲報立即趕抵現場,除了對空鳴槍,還用辣椒水壓制,最後將蘇男等3人帶回派出所;蘇男等人被帶回警局時,疑被不明人士嗆聲「恁伯茶行的啦,不然你是想要怎樣?」李男不甘被嗆,打電話給台南王姓友人抱怨被茶行的人嗆聲,王立即約了李男等9人分開多部車,從台南直接殺來高雄,直衝茶行而去。
一行人下車後,對著高雄黃姓聞人停在茶行外的車子猛砸後,又轉往酒店燃放大龍炮,再砸一次酒店。酒店、茶行被砸後驚動警界高層,警方事後雖然陸續逮捕蘇男等人,但轄區分局長、偵查隊長和所長都被調職處分。
而蘇男則在交保後,一度傳出為了給高雄道上兄弟交代,被人動用私刑打斷手腳,但警方連絡上蘇男後,蘇卻說對於自己在酒後的行為相當自責,也對引發的紛亂狀況相當不安,在酒後及衝動之下,叫朋友拿球棒來,要求朋友將自己打傷,以示對整起事件負責,他沒有要對動手的朋友提出傷害告訴。
高雄地院審理後,認定蘇男等10人犯行明確,依共同犯攜帶兇器在公共場所聚集三人以上下手實施強暴罪分別判處3至8月不等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