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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王威脅傳性愛片給人妻小孩:不要告訴爸爸

情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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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8 08:29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已婚的高雄市朱姓男子,2018年買檳榔撩上已婚的檳榔西施,兩人進一步發展出婚外情,但朱男因情緒管理不佳,與妻子離婚之後,外遇人妻也有意與其疏遠,朱多次到人妻檳榔攤揚言自殘,多次傳訊息給人妻威脅與丈夫離婚相逼,甚至傳訊息給人妻小五孩子「拿我跟媽媽的影片讓你跟姐姐看,不要告訴爸爸…」人妻不堪其擾向丈夫坦白姦情,並提告求償,橋頭地院依恐嚇罪判朱3個月徒刑,另須賠償9萬元。

判決指出,2018年8月間朱男因至「小芸」(化名)經營之檳榔攤購買檳榔相識成好友,進而發展出婚外情,2019年9月初朱與妻子離婚後,多次到「小芸」的檳榔攤大鬧,「小芸」深怕家人受有傷害,表明不願再與其交往,氣得朱男連續傳送訊息給「小芸」威脅速與丈夫離婚跟他在一起,否則要公開先前兩人在摩鐵拍攝的性愛影片。

朱男還找到「小芸」小五兒子的遊戲帳號,傳訊息給他「下次拿我跟媽媽的影片讓妳跟姐姐看,不要告訴爸爸,不然媽媽會怕爸爸知道…」朱在個人臉書還稱,要讓「小芸」夫家、朋友都看到片子,要在孩子學校、補習班立看板,讓大家都來看看「妳我的表演…」

致使「小芸」無法面對家人、親友,身心承受巨大壓力,不得不向丈夫坦白外遇,「小芸」丈夫一度到朱男住處找他理論,還K他一頓,並向朱提告求償145萬元。

朱到案稱性愛影片早已刪除,辯稱他只將訊息貼在自己的臉書,別人要搜尋來看也沒辦法…還說,目前名下無任何財產,至多僅能賠償1萬元,橋頭地院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確定,另須民事賠償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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