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歲男童「內臟破裂」發燒多日死亡 狠心虐童保母夫妻收押禁見
劉姓保母自己也有小孩,卻在照顧3歲男童時,涉嫌把男童打到內臟破裂致死。檢警去年12月聲押她獲准,昨天再聲押她的先生,法院深夜裁定將他羈押禁見。(記者林嘉東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劉姓保母自己也有小孩,卻在照顧3歲男童時,涉嫌把男童打到內臟破裂致死。檢警掌握她虐童關鍵事證後,認定劉涉犯刑法286條虐童致死罪,以涉犯重罪,有逃亡、串證之虞,去年12月聲押她獲准,昨天再聲押她的先生,法院深夜裁定將他羈押禁見。
新修訂的286條虐童致死罪,提高虐童刑責,若虐童致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也處5年到12年有期徒刑。
本案發生在去年9月25日,基隆市警方接獲劉姓保母報案指,男童突然倒在地板上昏迷,警方趕往並轉報消防局,救護人員抵達時男童已死亡。
警方初步察看,男童頭部有舊傷,小腿有一處新挫傷,劉說是男童在附近小公園嬉戲,溜滑梯時不慎碰撞瘀青;另檢視男童身體,未見明顯傷痕。
劉供稱,男童感冒多日,活動力尚可,發現他發燒倒地時,已經來不及;未料,檢察官會同法醫解剖後,赫見男童遭凌虐致死跡證。
檢方發現,男童內傷嚴重,除了內臟破裂外,還察覺到頭部皮下組織有出血跡象,不排除長期遭到虐打,已採集檢體送法醫研究所檢驗。
26歲劉姓保母住在基隆市暖暖區碇內,雖是幼保科畢業,但無保母執照,育有2名子女;劉女自去年5月起受男童父母之託,全天候照料男童。
由於男童死亡前都住保母家,檢警將保母夫妻轉列被告,全力調查命案疑點。
警方勘驗劉手機通聯記錄,查出案發後,她與先生張竣堯有多通對話,坦承凌虐男童致死,不排除張不僅知情,也參與凌虐男童致死,昨以串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張,法院深夜裁准將張羈押禁見。
檢警掌握張與妻子LINE的對話,包括指小孩的母親都沒給保母費等內容,認定張知情參與凌虐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