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110報案「心情不好想燒房子」 桃園女被罰3000元
打110報案「心情不好想燒房子」,桃園一女子被桃園地院依違反社維法判罰3000元。(記者鄭淑婷攝)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龜山區呂姓女子,去年11月13日凌晨,在住處撥打110報案專線稱「我要放火燒房子」,勤指中心隨即通知轄區員警及消防分隊趕往,結果發現根本是一場騙局,隨即將呂女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送辦,呂女雖稱是因生活壓力很大,才有放火燒房子的念頭,但法官認為她的行為可能影響救災,判罰她3000元。
法官於判決中指出,從警方現場處理狀況及呂女的供詞,顯見她當時故意謊報要放火燒房子,足以使警察機關懷疑她遭受危害,並派員及消防隊員前往處理,不但讓公務人員疲於奔命,還可能影響真正需要的災害搶救,審酌她無端耗費警力及消防隊資源等理由,依違反社維法判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