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韓國瑜曾進少觀所挨告 台聯黨主席獲不起訴
台聯黨主席劉一德獲檢方不起訴處分。(資料照)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前年12月18日,台灣團結聯盟主席劉一德透過臉書直播爆料,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韓國瑜,年輕時因北聯幫一個案子,曾在台南少年觀護所接受感化教育,遭韓辦提告誹謗、違反總統及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不當選,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劉事前經過查證並要求總統候選人針對是否曾入少觀所做說明釐清,屬對候選人的合理檢視,認定他罪嫌不足,今將他不起訴。
劉一德庭訊時否認犯行,辯稱2019年11月底一個台南朋友告訴他這件事,當時韓國瑜就是跟台南朋友關在一起,他聽到消息第一時間不敢說出去,有做一些查證,還去翻閱了黃光芹幫韓國瑜寫的「跟著月亮走」自傳書籍,在書中韓自承是壞小孩,還抽戀愛稅,另他發現韓高中沒畢業,念了兩所,最可能是去年陸軍官校專修班加分25%上大學,才會後來考上東吳外文系畢業,韓的這些歷程看起來跟一般人不一樣,不用對外交代一下嗎?
劉一德林姓友人則證稱,兒時朋友曾說,1975年有在觀護所遇過韓國瑜,還說對方當時不叫韓國瑜,並肯定對方是韓國瑜,因鼻樑上有痣,他在聊天時說起此事,當時劉也在場,但因與無兒時朋友沒有深交,所以沒有對方聯絡電話。
檢方依據「跟著月亮走」內容,認定韓自陳因打架及抽戀愛稅,高中時期確有轉校因素,劉一德據此推定韓因此而被關進少觀所,並非全然無據。
檢方另函詢台南少觀所,少觀所表示,目前現存並無韓資料,但依法律規定,少年前案紀錄應予以塗銷亦不能提供,因此劉也無法向少觀所求證。
檢方認為,韓當時身為總統候選人,無論宣布參選前後行為都會受到全民嚴格檢視,劉爆料前已經過合理查證,難認有故意虛構誹謗的惡意,應屬對總統候選人的合理檢視,因此認定劉罪嫌不足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