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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與翁茂鍾不當交往37次 林奇福喊冤:覺得委屈

最高行政法院前院長林奇福親自到會陳述意見。(記者塗建榮攝)

最高行政法院前院長林奇福親自到會陳述意見。(記者塗建榮攝)

2021/01/28 15:33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院認定最高行政法院前院長林奇福與佳和集團負責人翁茂鍾不當交往37次,決定移請人事審議委員會討論是否要移送監察院彈劾,並追回一等司法獎章與獎勵金。林奇福今日親自到會陳述,被問到會不會覺得委屈,他直言「當然啊!」

林奇福下午2時許親自到會陳述,由高等法院大門進入司法院後仍撐著傘,2名司法院員工出面護駕,伸手阻擋媒體詢問,惟林奇福在聽到是否覺得委屈時,仍大嘆「當然啊!」

而記者詢問是否有收受翁茂鍾超出社交禮儀外的饋贈時,林奇福表示「沒有」;而被問到是否被冤枉了,他則說「對啊」。在保護之下,林奇福撐著傘進入電梯,現正在人審會內陳述意見,表定10分鐘。

林奇福被司法院認定跟翁茂鍾不當接觸22次、受贈衣物5次、受贈營養品10次,不當交往共計37次,違失行為期間從2001年4月9日到2008年9月4日,期間曾承審過翁茂鍾的百利案、怡華公司訴請本票債權不存在民事訴訟,為三審審判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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