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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父拿祖厝換兒子奉養 結果兒子拿走房產避走他鄉

高雄少家法院審理時,法官多次通知次子出庭,但次子都拒絕替自己辯護,法官根據相關事證採信曾男說詞,判次子每月應付9千元扶養費,可上訴。(資料照)

高雄少家法院審理時,法官多次通知次子出庭,但次子都拒絕替自己辯護,法官根據相關事證採信曾男說詞,判次子每月應付9千元扶養費,可上訴。(資料照)

2021/01/23 11:03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領有重度殘障手冊的曾姓男子,和妻子育有2子,長子也有智能障礙,次子是家中唯一能正常工作的人,曾男擔心自己年老後沒人養他和大兒子,與次子商量後,把祖厝過戶給次子,換次子每月拿9千元養他們,結果次子拿走房產後避走他鄉,老爸無奈心死只好求助司法還他公道。

判決指出,曾姓男子與妻子結婚後生下2個兒子,但他未滿30歲即腦中風,導致左耳失聰,並罹患精神思覺失調症、陳舊性肺結核、中度阻塞性通氣障礙等疾病,領有極重度身心障礙手冊,他和老婆離婚後,2個兒子由他扶養,雖然他無法正常工作,但仍盡力扶養2個兒子長大成人。

不過,大兒子也是重殘入士,家中3人唯一能正常工作的二兒子,本來答應只要父親把祖厝過戶給他,他就每月拿9千元出來養老爸和大哥,結果去年4月曾男把房子過戶給二兒子後,二兒子就避走他鄉再也連絡不上。

由於曾男目前只能仰賴低收入戶補助1萬7千多元過活,但大兒子住安養中心月費就要2萬5千元,根本無力支付這筆款項,於是他提告要求二兒子按月給付扶養費9千元。

高雄少家法院審理時,法官多次通知次子出庭,但次子都拒絕替自己辯護,法官根據相關事證採信曾男說詞,判次子每月應付9千元扶養費,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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